翼。弒神 wrote:
本人目前在知名連鎖眼...(恕刪)
時薪90塊~去麥當勞還比較賺錢~
hosonic wrote:
目前適用責任制的卅八種職類,像電影燈光師、攝影師、不動產經紀人、廣告創作員、空勤組員、部分醫護人員和保全人員,其餘超過99%以上全部不適用
實施責任制是有前提的,必須符合主管機關核定的行業別,像製造業就不適用;雙方事先須以書面約定,且須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才能按約定實施,沒有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全部不適用
如果樓主確實能舉證上班時間超過法定時數,且沒有加班費,
如果要不到我賠全額給你, 如果要到了, 你給我一半當酬勞
重點需樓主確實舉證上班時間超過法定時數,且沒有加班費
員工跟公司簽的合約, 如違反法律者合約無效

翼。弒神 wrote:當門神的工作真的別做,吃力不討好。
本人目前在知名連鎖眼鏡業服務(高雄)
上班時間是AM09:30~PM10:00
中間無休息時間,如有客人下班時間無限延長,且無加班費
月休六天
薪26000
請問大家,這樣的上班時數有無違法?
法定上班時數有適用於眼鏡業嗎?
如果有
超過時數,無加班費部份,該如何檢舉
並要附上哪些資料向勞工局哪個部份檢舉?
謝謝大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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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edblue wrote:
你的產業工作適用於勞...(恕刪)
公司在徵才網站有在徵人
但都無提到明顯、詳細工作時間
因為不久前北部分店有員工檢舉工時過長
勞工局有去稽查
結果總公司過不久就發公文到各分店
強制要求每個員工簽署一份同意書
內容大綱是說,如有勞工局到各分店要求出示打卡記錄
一率拒絕,並表示資料都在總公司,請勞工局到總公司調資料
(實際是各分店打卡資料都能在分店調的出來)
所有就算檢舉,勞工局上門稽查
也無法拿到"真實"打卡記錄......(恕刪)
hosonic wrote:
目前適用責任制的卅八種職類,像電影燈光師、攝影師、不動產經紀人、廣告創作員、空勤組員、部分醫護人員和保全人員,其餘超過99%以上全部不適用
實施責任制是有前提的,必須符合主管機關核定的行業別,像製造業就不適用;雙方事先須以書面約定,且須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才能按約定實施,沒有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全部不適用
如果樓主確實能舉證上班時間超過法定時數,且沒有加班費,
如果要不到我賠全額給你, 如果要到了, 你給我一半當酬勞
重點需樓主確實舉證上班時間超過法定時數,且沒有加班費
員工跟公司簽的合約, 如違反法律者合約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