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大們對於履歷上 英文程度 略懂/中等/精通 的定義為何呢?

小魚111 wrote:
精通:95%不需要查字典就能清楚瞭解書信內容,另外俱備直接與國外客戶開會、聊天、帶客戶,因此多益至少800以上。...(恕刪)


日前參加某位資深人力資源界先進的課程時,他提到履歷表中「精通」的標準也是TOEIC 800以上。從此以後,除非聽說讀寫是分開表示的,不然英文自認只敢填「中等」了~~~^^|||
會使用孤狗翻譯,同時能從孤狗奇特翻譯內容中理解真正意思
而且,也可以利用孤狗翻譯寫出讓外國人看得懂的內容
我認為讀與寫方面,就可以用"中等"來表示了~

職場上必需要熟練的兩項利器~一是嘴砲~二是孤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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