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寫的軟體是屬於公司的還是自己的呢?

其實真的想都不用想是公司的,而且被抓到是有權告你的。

就像專利,即使你開發的專利是不屬於工作的內容或不同領域。

但所有權還是屬於公司~~~~~~

p1006851 wrote:
其實真的想都不用想是...(恕刪)


因該不太對吧

這是因該是屬於在上班時間寫程式 但是他更本是利用假日和下班

怎麼會屬於公司. 而且也要看他在公司的職位是不是工程師

如果不是那麼我覺得贏的機率也很大 因為他能證明他在公司可能更本沒時間寫程式

你在家寫的東西為什麼公司的主管會知道?

而且是跟公司的設備有關,難道你都沒用到公司的資源?

如果你真的有心要弄自己的東西,最好是離職。不然在公司上班其實跟公司就會有一種契約的形式。

做出來的東西就是公司的。
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去在乎是誰的,

利用這個機會, 去談升職加薪,

談的成就在這裡好好經營,

積極往上爬上高位
無影之心 wrote:
因該不太對吧這是因該...(恕刪)


我的認知是領月薪的話,其實下班時間、假日寫的東西都是公司的。

(領月薪表示下班時間、假日公司都照付薪水)

何況樓主這東西還是跟公司設備跑的app,公司怎麼可能會讓你拿出去賣。

賣了這app,我相信公司也是有權可以提起訴訟的。
weiooooo wrote:
各位好我想請問各位一...(恕刪)



讓公司主管知道

公司主管也命令你去開發

並使用了公司的資源

就是公司的



weiooooo wrote:
各位好我想請問各位一...(恕刪)

如果原本工作內容就沒有寫程式這塊就去跟公司談....

1.加薪
2.升職
3.軟體賣斷方式
4.抽成
5.拍拍屁股走人後,再托別人賣回公司

如果有...就認命
因為只有 加薪這項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weiooooo wrote:
各位好

我想請問各位一個問題
以下敘述有點長...目的是希望可以說明清楚
還請見諒~

小弟目前在一個設備商擔任工程師的工作
由於對程式開發有興趣
所以利用下班、假日的時間
自行開發了android手機上的APP
而這軟體主要的功能就是可以跟我們家賣的設備整合使用
說明白一點 就是利用智慧型手機當作UI來控制我們的設備
像這樣功能的軟體
其實我們美國那邊已經有寫出功能且完整的軟體可以使用
只是由於價格太高 在台灣市場上很難接受(且競爭對手的同類型軟體卻很便宜)
所以我自行開發了比較簡易的版本
希望可以能有一點市場
當然對我來說 寫程式雖說是興趣
但 為了幾行的程式
假日就坐在電腦前想破頭一天
或者 卡關解不出來
睡覺都會夢到被code追殺
想要因此賺一點點錢
我想應該是不為過
畢竟 我也要吃飯 以後我也不想去賣雞排
而且 我一直很想有一樣東西是自己所創造出來的
然後 給大家用
這樣好像很有成就感!
以上是我當初在寫這軟體的初衷

但我寫出來一部分後(70%)
公司知道我有開發這樣的東西
希望我能再接著開發iOS版
而且希望我在一段時間內就完成
聽到時我還有點高興
想說該不會可以派上用場了~
可是後來想一想
好像公司覺得這軟體算內部資產的角度
希望我儘快完成

可是站在我的角度想
我是利用我下班的時間做
軟體的所有權應該是我的壓
而且 我對iOS的開發完全沒有經驗
原本我想說 如果android開發出來真的有市場
我想找會iOS的人來幫我做這一段
但我的長官說 他不希望是這樣
希望我能完成 或是跟同事一起完成
我想來想去 覺得好奇怪
很怕自己寫的東西 到時所有權不是自己的
但我一時也不知道要怎麼跟公司好好的 婉轉的說明我自己的想法
不知道各位能否給我一點意見 謝謝~!(恕刪)


你多少有利用上班時間測試你的軟體吧~~否則怎麼控制設備??

如果你真的對寫程式有興趣~建議你~就順著公司的意思~正大光明在公司內寫程式~
但多少可談一些條件~~升遷,加薪或轉為程式設計.....
好的老闆發現你這樣的專長,如果你寫的程式對公司有利~相信你錢途無量~~


自己賣程式不見得賺的到錢~而且又是跟你工作有關的~不小心還會被告~~~
...不管是公司還是你的...
繼續搞下去...結果是...

1.ios版做出來...
以後有問題...
大家:那xx寫的..他負責
樓主:幹..又沒加薪

2.加薪或給一筆錢買下這軟體...


你覺得..是2嗎?
不是..就推掉吧...

藉口就是...當初有找朋友幫很多忙耶....
我只提供需求和測試...和後續一些修改...
如果還要弄ios版...我朋友不知道會不會.他不用apple的東西...
很感謝各位大大給我的意見
老實說 看到這裡
已經覺得不管軟體的所有權是不是我的
都已經不是我寫這軟體的初衷
我還有些要補充的
希望可以稍微扳回一城

其實我晚上還有在我以前的公司兼差
而我晚上的公司 跟我白天的公司是有合作關係
但是是不同公司
我白天是在原廠 晚上兼差是在賣原廠設備的經銷商
當然 我兼職的事情
我白天公司的老闆是知道的
因為當初我想多賺一點錢
有坦白跟我老闆提說我想晚上再去兼職
而寫這套軟體的時候
前面有大大提到 我總會使用設備進行測試
我寫的時候 其實我也是利用晚上公司的設備
進行軟體的測試
如果說我軟體的撰寫上
有使用到白天公司的資源
那只能說 因為我在這兒上班
對於自己賣的設備 當然會有相關的專業知識
我才能有辦法寫出這樣的APP
除了這個 我想我還是花自己的時間來做出這套軟體
要用設備進行測試 也是利用晚上公司的資源
另外 公司一開始也沒有叫我從事開發工作
我都快寫好了 才發生這樣的狀況
這樣好像我努力了這麼久 原來都不是我自己的東西
這也是我比較不平衡的點
所以 如果我的情形是這樣的話
所有權還是屬於我白天的公司嗎?

另外再補充一點:
而且我這軟體其實有兩個部分
一邊是手機端 它負責UI呈現跟主機溝通 是免費軟體
一邊是主機端 它用來接收UI的命令跟主機講要做些甚麼事情
這部分是一個模組 裡面所有的通訊的protocol都是我自訂的
所以我收費也是在這一個部分
我要說明這一點是因為
主機端的程式 都是我自己寫的
這部分應該沒有原廠專利部分的問題
因為我只是利用我們公司的程式語言與編譯器
寫一個模組出來 與我免費的UI程式通訊
而公司現在又叫我開發的是iOS UI端的程式
這部分的軟體所有權 我本來就沒有打算要
我要的是模組端的軟體所有權
請問如果情況是這樣的話
有轉圜的空間嗎?
明天要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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