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為何要等年終發放才離職的原因

提出離職年終就拿不到了

績效獎金怎麼可能給?

那如果像有些公司,
officer上有提到薪資是月薪x14,
這樣碰巧在年中離職,是不是可以在比例領取?
或是 去年待滿了一年,但是這筆新資現在3月才發放,那離職時是不是可以領取?

NickyKao wrote:
小弟在北市一家公司上...(恕刪)

獎金本來就是給在職員工的,你都走了為什麼要給你?
就算Quota是在你離職前就分配好了,然後你走了,你的那份也是分分給在職的人!
勞基法沒規定雇主一定要發績效獎金
既然你提前離職了
站在雇主的立場當然不會發給你
除非你有合約保障獎金之類的..
樓主是社會新鮮人嗎

獎金類的薪資

當然是要等入袋了才離職

否則就是當做不缺錢的大爺

個人工作到現在也只遇過一間半公家機關

離職後還給年終和去年的績效獎金

其他私人公司就更不用說了
感謝緒位大大們的回覆
小弟因新公司要求過完新年就得報到
故在發放獎金前離職
因為心想手中有績效獎金的合約應該領得到吧??
無奈事與願違…
但,我手中有績效獎金合約,該向勞委會申訴嗎??

Take the road less traveled
除非你很缺錢,不然就大器點,公司不願給你,就算了。
把你和公司周旋的時間拿來找新的工作或是學新的技術不是更划算,
有時別人不願意給你的東西,也不必強求,人只要肯努力,這些小錢不必太計較。
沒給剛好
有給撿到
勞基法沒規定這條

分紅.年終.績效.獎金皆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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