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ba wrote:全職工作者,才是42k起跳.一周工作40小時,不管老闆給兩萬或三萬,你都可以有42k的收入.至於貶值,那是愚弄百姓的一種伎倆.那麼多人不工作都可以領超過42k,也沒聽說因為這樣台幣貶值.大家辛勤工作為什麼不能領42k. 老實說我很無言.....
jobba wrote:看來各位還是不懂我的意思.企業主如果給你一個月三萬,哪麼政府還要每月補貼一萬二給你.如果妳月領四萬,那麼政府每個月只要補貼妳2千.至於妳月薪如果高於42k,政府就不用再補貼妳了.為什麼不同的工作,領的錢一樣.因為雖然工作性質不同,同樣對社會國家都有貢獻.所以基本的生活與尊嚴都要獲得保障. 這樣補貼會促使企業降薪,讓薪資成本轉給政府承擔建議改成失業補助3萬5,薪資開不到4萬的工作就會自動消失不過給不起的公司也會消失就是了...
如果樓主的願望實現,相信最開心的就是那些企業老闆.jobba wrote:月領42k,在台灣生活也只是剛好而已.做為一個台灣公民,這樣的薪水才能維持基本國民的尊嚴.很多企業沒辦法提供這樣的薪資,不足的部分,政府應該補足4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