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外話:人真的不要什麼事都"算準準"...妳有如意算盤,人家就沒有錦囊妙計?有時候,要留一點給人探聽的空間(也就是風險評估)在此,不只限於"人際關係"尤其是"自身"沒有足以讓人尊重的專業條件只是讓自己的"路"越走越窄而已在澳洲她也要找工作此時,"信用"就是考驗她,往後在澳洲能不能夠待得開心的重要因素例如:在澳洲找到工作,當天才告知雇方"不去了",甚至連絡不到人
看不太懂樓主女友的邏輯怎麼會在很多事未定案前就去先買機票??如果年終很重要為何不能等到確定入口袋後-再提離職 ??確定可以離職後再去打點赴澳的行程再去買機票一定要無縫接軌--??提了離職----領了年終----出國賺澳幣---人生都這麼美好--!!??先買了機票就代表把原本很好操作的事自己設了一個大框局限自己了真的奉勸你們一句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任何事情決定前先想到自己當然無可厚非但如果所有事情都可以隨心所欲那就不叫"人生"了 !!
很多人都沒當過主管如果有簽約 約滿前要離職是要一個月前提出(經主管同意)才能離職如果不同意 你硬要離職不去上班是可以按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最後是開除過程要給薪水 但可以扣薪年終正常是給個意思 狠一點就是0(2F說的是公司結束營業要遣散 要先預告)
看公司,有些私人公司真的有可能會不給你也不能奈他如何即使是大公司,也不一定會給像當初我在竹科某t公司,理論上是除權當日還在職就可以分到前一年的員工分紅股票但是很多同事還是勸我等拿到再提辭呈比較保險不過我沒辦法等這麼久還好最後還是有領到全額
Mixxam wrote:他應該是會在2月的時候提離職...然後把2月做完!!機票已經買了無法改期 @@但就怕2月初提離職...2/18 領不到年終...(恕刪) 你們太天真了把2月做完?你想做完...老闆可能還不讓你做咧!!老闆為了不讓你領年終直接說不用等20天一個禮拜後..或當天就叫你走了勞基法只規定員工要幾天前提出離職但可沒規定老闆一定要讓你做完那幾天才可以讓你走想領年終?想得美若真的缺這一筆還是真心建議錢到手後過完年再提你們算的精老板算得更精!!別不信邪我遇過以前服務的公司曾有同事想說做完當月再走老闆堵蘭說我也不卡你找新工作你東西收一收下午就可以滾了
他們公司制度很怪...底薪很低獎金也不高一個月加班規定8次 一次兩小時如果有請假就得多加班兩次所以怕會不會被刁難@@-------------------------------------------------------這種爛公司跑都來不及了還擔心走不走的了就算走不了 辭呈丟了有照規定來就強制閃了有什好留戀的標準的奴....
redvios wrote:看不太懂樓主女友的邏...(恕刪) 感謝各位大大熱情的回覆!!!!!小弟非常感激~在這再把事情來龍去脈打一遍好了女友跟同學約定三個女生一起去....本來約定是3月中但另外兩位想提前(另外兩位目前都待業),所以決定少數服從多數機票才改成 3/2 號他們公司有規定離職前要20天前提出!!!所以本來是要2月1號提離職...把2月做完順便領年終(有兩個月)公司發薪日是7號 領底薪19000 - 18號領業績獎金XXXX公司的性質是電信呆帳催收...女友是助理但這半年多以來業績至少都是公司前三名 比多數正職業績還好但現在怕的是 2/1 號一提離職後,公司就不肯發年終而且會被定得很慘!!!因為這次過年是2/18如果第一次7號發薪就領到年終後提離職....這樣怕18號的業績獎金會被扣如果18號領完年終才提離職又不滿20天@@不知道大大們有沒有更好的建議???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