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憤!關於護理人員違約金請大家幫忙

gn00498167 wrote:
你放心 你影印那張合...(恕刪)


說明一下,合約內容只有五六行就是我受雇於他們,簽約金一萬,如離職賠違約金兩萬,就是一份很簡單的合約嗎,沒有什麼內容規範條約,今天就怕「離職」是事實
感覺版主也是迷迷糊糊搞不清楚狀況
把病人交給這種護理人員還真恐怖!
mauil509131 wrote:
笨歐不會跟公司說那我...(恕刪)


想這樣說看他們會不會怕,但又怕他會來個硬碰硬,我因為太氣憤已經離職了

mchotdoge wrote:
我是護理人員當初合約...(恕刪)

先收集資料
向勞工局檢舉
反正你要離職了
不用怕他
pm.n1011 wrote:
感覺版主也是迷迷糊糊...(恕刪)


我是有一點迷糊,也是單純被一句話騙,因為我太相信人,但今天這跟我照顧病人是兩碼子事,病人是生的,合約是死的,簽合約不是我的使命,照顧病人才是

mchotdoge wrote:
我是有一點迷糊,也是...(恕刪)


下次簽合約
不管是工作,房產還是借貸
要看清楚再簽啊

這個年代無良的人太多了
小心為上,加油了!

mchotdoge wrote:
官官相護,但勞動部不也是政府的嗎...(恕刪)


即使你再氣憤,人家都吃掉你薪水了,還會乖乖吐骨頭嗎。

勞動單位的承辦人也是基層人員,
除非全國中央與地方政府上上下下每一個人都拿你老闆的紅包,
政府有資源就要用,
如果勞動單位的窗口不能給你合理的服務,就投訴或換一個。




神秘人二號 wrote:
我記得一張保母牌最多...(恕刪)


太多說法了沒有個明確規範
直接去電勞工局詢問

怎處理...

順便去法院的免費律師諮詢一下

會給你答案的

加油...辛苦了
很多公司都這樣玩,其實我以前在電子業還有責任制做白工,一個月月薪3萬5千,結果一天最高長達22小時,
公司都只有補休,結果我才工作一年半補休長達300個小時,我當作在磨練學習半導體技能及經歷,
離職前長官不願讓我這個廉價勞工走,我就把補休一直請請到他受不了,他不到二週就叫我滾,這時公司還欠我200個小時,
想說算了,十年前我轉換跑道後,現在工作八小時,即使加班可有加班費,現在想一想,
其實台灣很多行業都這樣,重點你是護理人員,記得不管怎麼做,不要出事-當保姆,人手不足很怕新生兒出狀況,
那些資方不會保護你,他們只會保護他們自己,如果狀況不對大不了賠一賠,換個地方,不過很多人很想知道哪一家,
身為父母把新生兒給無良的醫院(無良指老板及股東或經營者),出了事一定又推給意外或什麼的,在那工作應該也是戰戰競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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