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小樹 wrote:我現任的Boss無條件支持我甚至同意我使用公司的法律顧問 你終於拿到資遣費,順便出一口惡氣。另外提醒職場上的官話,不要過於相信,除非是關於工作上的事情,尤其你剛到新公司,不知上司是怎樣的人,勞工局有法律諮詢服務,何必用到公司的法律顧問,前公司的問題不需帶到新公司。
iguarantee wrote: 我都年近半百,但還是沒有你的大氣, ...(恕刪) 只是單純的告訴資方我要的不是錢或許他們收到捐款收據會哭么我一番讓他們被記點還大費周章前去領去這2000元不是為了錢而爭取而是為了權而前進(我不是新人,已工作12年)
哈哈!傻勞工以為公司老闆會痛會養嗎!!自得其樂而已吧!再者又被貼標籤而已,因為這裡是人情味台灣!多位能力不錯但很蠢的朋友到處跟人講,連應徵時都大講如何贏得跟前公司爭一口氣,不只嚇跑面前老闆連朋友都有點小聲怕怕!!如果注定要當勞工就盡可能安分點吧,才得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
或許這樣能給自己個小安慰。只是個人倒覺得,如要真的爭氣,就大家團結起來,開一家同行業的公司,把他比下去,弄個風風光光,把自己的員工當家人,在業界讓大家都知道,你們是他們的公司出來的,讓你們突顯他們的無良之所在。如此方為爭氣。若不然,對他們而言,是很難感到痛癢的
延伸, wrote:哈哈!傻勞工以為公司老闆會痛會養嗎!!自...(恕刪) 正因為這樣讓資方一再的軟土深掘資方也有一定的法條保護勞方也有一定的法條規範大家在互信互益之下才能長久我把朋友當朋友沒人協助,多少人就這樣吃悶虧誰懂得…當他們得到補償時抱著你痛哭…的心情幾千塊,幾萬塊在部份的人眼中很微小卻是他們的救命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