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後1. 慎選雇主老闆,2. 年資才幾年, 盡全力捍衛自己權利, 成本是多少?積極找下一份好收入豐, 會不會比較實際, (認賠, 有賺也有賠)3. 去警局告訴, 不就有"用公權力"去討債.,這位法律咨詢(顧問), 有點low,刑事告訴要成立, 有很多流程 (刑事訴訟法), 沒那麼簡單. (快則一年多, 可能2~3年都有)這只是雙方債務糾紛. (我的認知, 如有不對, 請自己去找答案)請先深思後, 再來思考您的每一步要如何進行.另外, 勞工專戶是一人一個帳戶, 有"自然人憑證", 可以到勞保局網站, 查詢自己的繳納記錄.供參考, 如有錯誤, 請自行找解決對策.
cch liu wrote:看完後1. 慎選雇...(恕刪) 1、慎選僱主~誰不想遇到好僱主?(前僱主n年前在台北的口碑還不錯⋯做3個月時跟朋友閒聊到,才知道都受聘過只是業種不同)2、年資是短沒錯⋯成本也是高(拿著我的資遣費跟特休代金跟他玩,自己權利自己不爭取,不給不良僱主一個警惕教訓以後他也會去這樣對待別人的~也許他現在就是這樣對待他的外包人員⋯有關建築方面的,那種危險性更高)3、律師不low啊,他教我正確的觀念詐欺、侵佔本來就可以報刑事案件⋯受理的單位當然是警察局(不然被人詐欺的要去哪裡?總不能直衝法院吧!)開偵查庭的時候檢察事務官已經明確的告訴他們夫妻2人代扣金額未上繳是屬於侵佔4、我有辦勞動保障卡⋯資料入庫要等3個月勞保局的資料只能查到前14天
我是不知道我會得到什麼(失業給付有撥款下來這算嗎?)不過就現階段對勞保法的知識有增長對於法律也有基本認知自己做功課也要把問題提出詢問專業(有問過法扶的律師)調解委員的主席也是有律師資格也花錢請住家附近律師寫民事訴訟狀(那位律師一直要我去找法扶⋯金額低⋯)目前民事訴訟狀還躺在我家做錯事只要認錯表現出誠意好好談談~都有轉回的只是對方沒這麼想感謝他們讓我增長知識,也謝謝他們會對國家做出金錢貢獻
讚一下聲樓主得到了怎麻??就是得到了經驗 做事情的一種態度不得過且過對於 未來對事情的處理肯定更有幫助才不會 隨便就被人唬住有人說 刑事案件很難阿 有證據是難在哪裡??檢察官自然會去偵查,社會歷練就是靠這樣累積起來才扎實。
Kevin4931 wrote:這問題也太淺了吧!...(恕刪) 去任何公司一定要保留薪資袋(條)~有轉帳紀錄更好要知道公司營運是否正常用"統一編號查詢"進入財政部網站就可以查得到(每日更新)我是應徵A公司卻是投保B公司A公司負責人是妻子(應徵我、配班、發薪水都是她)B公司負責人是丈夫開偵查庭時夫妻倆個都到妻子針對質詢還說~"一個月挪用300多元對他們也沒有幫助"前僱主一直強調~"他老婆是跟我配班、公司的會計"回我一句~"你是員工捏!員工告員工連老闆都告,做人要有分寸"(台語還很抑揚頓挫⋯外加尾音強)對於這種前僱主心裡真的充滿"無語"自己的權利自己爭取自己捍衛就算傷到不划算我還是會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