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橙汁去冰 wrote:
蘋果(百貨公司專櫃)
月休八天,一個月有10天全班,其他分為早、晚班
底薪21000
獎金分為3階段
第一階段2500元,需達成業績80萬
第二階段3000元,需達成業績120萬
第三階段3000元,需當月主推商品達成一定銷售數量
業績高於120萬後,每10萬可以多500元
若是賣出IPAD等平板商品,一件可以抽100元,若當月超過30件,則一件可抽150元
漂泊男子漢110 wrote:
看到這,真的蘋果才是血汗工廠,超級剝削下游廠商,毛利高達三成以上
也不讓一些給協力廠商,你還要買蘋果?
這蘋果是代理商還是直營店?(台灣的直營店應該還沒開)
那個代理商的員工薪資制度是蘋果擬訂的嗎?
因為蘋果代理商薪資制度不好,所以不要買蘋果?
只跟三星比較,意思是叫大家去買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