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工作時,員工雙腿骨折,談不融。


air83126 wrote:
我們公司是運輸公司
...(恕刪)



登革熱有扯...
我個人是比較支持勞工權益的
不過也不代表就是被獅子開口也要照單全收
工作時受傷,沒保勞保,是公司的錯
公司這部分可以跟法官說是勞工要求
公司一時疏忽沒注意到這方面
其實最嚴重就是被罰款3萬到15萬左右
(PS:是未保勞保的罰則)
其它的就是醫生開的診斷證明
休養幾個月,需求看護幾個月
外加是否有勞動力損失
以及勞工作業時是否有自身疏忽導致職災
這一些加一加看多少,外加一個精神損失賠償費用
雙腳骨折10~20萬
以半年計算(月薪*6個月+看護費用*180天+20萬精神賠償)
賠償費用以法院判決是把保險包含在裡面的
以一年計算(月薪*12個月+看護費用*(醫生建議需看護天數)+20萬精神賠償)
大概就是這樣,

如果是我在處理
精算上法院可能的判決內容給當事人聽
外加公司一定要求直接匯到戶頭,
以保障公司權益
至於勞工會被扣掉多少就......
因為公司未保勞保
所以勞工的住院治療及看護費用全部需公司負擔
月薪3萬*9個月+看護費用1000*180天+住院治療及復健
外加一個紅包12萬
估算65~80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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