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是比較支持勞工權益的不過也不代表就是被獅子開口也要照單全收工作時受傷,沒保勞保,是公司的錯公司這部分可以跟法官說是勞工要求公司一時疏忽沒注意到這方面其實最嚴重就是被罰款3萬到15萬左右(PS:是未保勞保的罰則)其它的就是醫生開的診斷證明休養幾個月,需求看護幾個月外加是否有勞動力損失以及勞工作業時是否有自身疏忽導致職災這一些加一加看多少,外加一個精神損失賠償費用雙腳骨折10~20萬以半年計算(月薪*6個月+看護費用*180天+20萬精神賠償)賠償費用以法院判決是把保險包含在裡面的以一年計算(月薪*12個月+看護費用*(醫生建議需看護天數)+20萬精神賠償)大概就是這樣,
如果是我在處理精算上法院可能的判決內容給當事人聽外加公司一定要求直接匯到戶頭,以保障公司權益至於勞工會被扣掉多少就......因為公司未保勞保所以勞工的住院治療及看護費用全部需公司負擔月薪3萬*9個月+看護費用1000*180天+住院治療及復健外加一個紅包12萬估算65~80萬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