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i0704 wrote:軍保 公保 勞保 農保 或是私人保險不是掛掉就都沒得領?(恕刪) 軍保、公保、勞保, 在職掛掉遺屬符合規定可以領遺屬"年金"或一次津貼私人保險, 若是壽險, 亡故遺屬可領回保險金額國保投保期間死亡, 遺屬(領取順序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受過世者扶養之孫子女→受過世者扶養之兄弟姊妹)也可以領, 不用擔心國家吃掉
kinyo wrote:如果都有繳,那也要65歲以後才能領活多久領多久但是,如果65歲以前就死亡,且無配偶、子女,那你繳的錢就會被國家吃掉一毛也領不回 樓上的我是回這一樓的他表明無配偶無子女我只是跟他說同樣的條件什麼保都領不到跟國民年金無關如果有配偶子女就跟你說的一樣...
雖無配偶子女但只要父母、祖父母或受過世者撫養的孫子女或兄弟姐妹有任一人健在, 還是可以領意思是除非己無任何法定繼承人, 舉目無親, 上無(祖)父母, 下無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孓然一身不然一般保險的理賠金或年金都不會被國家吃掉, 請放心投保
國民年金不繳 不會罰配偶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721/35972083/國保欠費 配偶將免罰遺屬年金門檻放寬 比照基本工資2014年07月21日已經改了 別再為言聳聽 亂講話的 先去割舌頭吧 你停留在遠古年代嗎~
Christine C wrote:大家好我離上份工作...(恕刪) 不會..這兩種是分開的..勞保是勞保..國民年金是國民年金如果你兩樣都有繳..那麼就是退休後領兩邊錢...如果國民年金不繳...最多就是以後只領勞保年金
首先,我們應該要建立一個觀念,無論是勞保或國保都是社會保險,而保險是為了要保障事故發生時的風險,而不是以領回已繳保費為主要價值與制度設計核心,如果要設計保證領回的保險,不是給付額度比較低,就是保費會比較高。而社會保險主要還是保障被保險人存活時的經濟風險為主體。假設已經繳納一年的國保,後來成為勞保被保險人,在65歲以前,在勞保生效期間死亡,的確僅能領取勞保死亡,因為當時不是國保保險人,的確是不能領取國保的死亡給付和遺屬年金,已繳的保費的確不會退還。或許你覺得這樣就虧到了,但是如果反過來,之前是一直勞保被保險人,後來成為國保被保險人,在國保生效期間死亡,勞保也是不能領取死亡給付,只能領取國保。制度上設計就是以勞保和國保相互銜接,保障民眾發生死亡事故時,至少有一邊可以領到;以前沒有國保的時代,萬一離職後發生死亡事故,就完全沒有任何個人的死亡給付可以領取,有了國保,就不會有漏溝的狀況,會落在國保的社會安全網上。其實沒有子女和配偶,但是有可能照顧到父母,如果是在國保加保生效死亡,除了死亡給付,父母有可能可以領取遺囑年金,未必是完全不能領回。而且65歲以前死亡的機率有多高呢?保險就是一個機率問題,以風險分擔的成本而言,其實比較商業保險來說,簡直太便宜了。至於65歲以前的死亡率,可以參考內政部的統計資料的第2-3頁,應該可以出端倪http://sowf.moi.gov.tw/stat/Life/%E6%8F%90%E8%A6%81%E5%88%86%E6%9E%900825.pdf此外,有關繳納保費和可預期領回給付,可以參考這篇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17420&pat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