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onyang wrote:[立法事由]杜絕資...(恕刪) 不論辦法是否得當光是入憲,就知你不懂憲法。讀讀書吧!如果真能根本解決問題、永無後患那你現在發起罷免總統,一定成功。再來你再競選總統,也一定當選。
aronyang wrote:[立法事由]杜絕資...(恕刪) 立法有用才有鬼,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法只是讓懂法的人玩的,一個法有多種解釋,看觀點怎麼看就怎麼解釋,您說這有用嗎???況且有一些行業真的不能沒有責任制,警察局、消防局、監獄、醫院及醫療照護業、機場及港口人員,上述行業別如果沒有責任制的話,您想社會會變成怎麼樣呢???就拿醫院來說,一場大手術開到一半主刀醫師說我下班時間到了,難道就把病人放著就下班嗎???立一個絕對工時的法案就可以改善問題嗎???況且目前台灣規定責任制的行業並沒有製造業,製造業的責任是就是老闆們曲解法律做法,您說這樣在立個絕對工時有用嗎???上下班都在時間範圍內叫員工刷卡,刷完卡後再用紙本的方式申報加班,然後再繼續上班,您想這樣勞工局會查得到嗎???這種作法已經存在工商業界很久了,在立個絕對工時的法案也沒有辦法杜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