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兄 wrote:
是的,舉個例子,假如公司在你家隔壁,你原本可以多睡一點,晚一點出發去公司就好。但是公司要你先去桃園報到,再回到台北上班。試問,你是不是要提早起床,是不是會覺得,你每天這樣的通勤時間加上工作時間,壓縮到你的休息時間,就是你的休息時間變短了,長期下來會不會覺得好像都在工作,沒怎麼休息。
不要以為空服員像我們一樣,最後一刻進公司就好,他們可是要再去機場前,先做簡報的,上了飛機後要開始整理,檢查飛機上所有物品設備是否完整,是否一切正常,事前準備工作超乎你的想像
台灣很多人不懂勞動法令,對自己的勞動權益不熟悉,因此酸的特別兇。當雇主片面修改勞動契約,而未經你的同意就修改,你是可以提出訴求的
華航的工時,只算了離地時間,沒把起飛落地前後的備勤時間算進去,這點明顯不對。但把你的通勤時間算進去當成休時,明明是在桃園機場出去的飛機,卻要求在台北的機場打卡,這樣是對的嗎?你去應徵工作時,沒告訴你你的工作就是桃園的機場嗎?
會有甲地打卡,乙地上工,那就表示乙地那個點設備、勤務根本非常不完整,只是個臨時單位,人到了就要直接上工,不用處理其他事務。請問,桃園機場是這種機場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