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得到怎麼樣的人力就拿出相對的待遇來徵才,
這是很基本的道理,
台積電,鴻海,台塑,7-11,需要的人才不同待遇也就不同。
公家機關的老闆是所有國民,
所以大家對公務員待遇有意見是再正常不過的,
而且是有權利去質疑或捍衛,
我並不認同動不動就說意見不同的人是民粹,
也希望對公務員待遇有意見的人對待遇制度有深入且正確的了解後再來發言以免引不必要的爭執。
我認為公務員待遇中最被垢病的就是過高所得替代率的退休金,
這部分確實必須修正而且一定會向下修正,
至於該下修到什麼程度,
我認為這就回到希望得到什麼樣的人力素質該給什麼樣的待遇這個點上了,
公務員各職等都有薪資限制,並且有不得兼差的限制,
退休所得替代率高於勞基法我認為並不為過,
只是不應高到國庫無法負擔,形成世代對立,
透過精算應該不難算出幾成的所得替代率是可長可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