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當過替代役都知道,一個政府機關有分很多單位剛去的菜鳥或沒背景的常常都會分派去比較操的單位,業務多常常加班加不完比較資深的老鳥或跟機關主管比較熟識的紅人或有背景的都會去分派到爽缺,常常上班打混摸魚,再用加班時間完成工作或謊報加班報補休。
以我目前待的四級機關來講因為我們所不是主要業務單位是個訓練單位經費少得可憐加班總體控管30小時15小時可以請領加班費15小時可以補休加班超過就變成做義工我們單位忙的人晚上7點、9點下班是很正常假日也常看到人來加班現在公部門可不像以前混日子領薪水
littlesnow wrote:當然可以討論現在坐辦公室的勞工幾乎都是責任制贊成公務人員也跟進所謂責任制就是 時間到 你就要來上班事情做完 還沒到下班時間 你還是要乖乖待著下班時間到了 實情還沒做完 還是一樣乖乖待著 別跟我扯責任制..很多公務員..工作多到做不完..休假也放不完..正常輪休也停休無法補..我消防員..國家每個月欠我幾百小時的加班費..只用了行政獎勵記個幾支嘉獎隨便打發我..我老婆護士(護理長)..也是公務員..平均每天搞到至少晚上7點才能回家..今年強制休假(14天)..有3天無法請..也根本沒時間讓他請..在他還是勞保的時候..輕鬆自由..現在還有更爽的勞基法在保護..轉公職..實在沒想像中的優..我想你應該又會說..不爽別做吧!!
ggyybbk wrote:慣老闆不給加班費就要舉發他、告發他呀!少一個慣老闆,工作環境自然更好更人性!公保也要跟勞保一樣!不給加班費--->舉發、告!點亮台灣,少個"摳"機關,幸福感自然提升。 告...對勞工有用..對公務員..只能說沒屁用..消防員對於加班費..告了不知道幾次..每次都以失敗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