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各位的回覆其實都很有道理
無論是看不過去比照辦理打電話臭罵一頓
或是當作沒我的事,拿著爆米花可樂看戲
這都是職場上每個人面對事情的不同看法
事情發展至今,再去針對B女和C男的脫序行為討論也沒意思
因為每個人的個性不同,對我來說晚10分鐘下班沒什麼,因為
事情做好再走,不給別人困擾是我工作上的態度,比較好奇的是
主管態度,這我PO文也說了,看看主管的處理方式是否可學到什麼
但我覺得即便是職務代理人,分派工作給你也是合情合理
發生這種事,就這樣結束不會讓人覺得說今天你這個職務代理人
都沒被人放在眼裡了,反正就是吃定你好欺負,事後我再跟你道個歉就沒事
部門主管沒有想要建立領班的威信(威信?是這樣說嗎?)或部門風格?
這樣會不會以後帶人困難,這才是我想知道的,謝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