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台中三X公司資遣了理由: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bbsepa wrote:
,用這個可笑的理由嘔吐嘔吐,把我資遣了,


你有離職自由,不須說明理由。同樣的公司若合於法規也有資遣自由。至於你認為的可笑理由,沒錯,那就是隨便說說的,因為你想聽一個理由,若非,何須在意

bbsepa wrote:
那時候逢家人有往生因此該要求公司給我的資遣費、非志願性離職證明,我都拿了。
只是說明一件事情,工作認真是假的 是假的 搞些小團體,立於不敗才是真的。謝謝指教謝謝指教


這有相關性,並非因果,完全是邏輯上的錯誤。

且你只是用這說詞,來解釋被資遣的事實,好維護自尊,畢竟不這樣做,你就必須檢討你自己

bbsepa wrote:
真的請勞工局多多保證我們這種小市民的權利啊...(恕刪)


勞動法規都是小市民選出來的立委立法的

小市民不督促立委立法,也不關心,立委也亂選

連政務官都是民意出來的

然後要求限制基層公務人員員額,最後怪勞工局成效不彰

小市民自認為公務員老闆,及盡可能地想節省成本,砍公務人員砍到見骨,最後又希望公務員能幫自己


cche1079 wrote:
三X X福??作氣...(恕刪)


什麼?? 三商巧福???
每次面試,面試官都很在乎前份工作大約做多久

來評估這個人對於未來公司的忠誠度。

甚至遇過拿日本人在日商的忠誠態度比喻。


但台灣的公司資遣或是逼退手段都在比難看的

人家日本公司願意養一個員工養一輩子

台灣呢? 卻想學矽谷那套PIP來趕人走



雙重標準,是人類的通病。
對這種莫須有給資遣費的合法解僱勞基法可以著力的部分實在不多⋯看可不可以跟台中市勞工局訴願看看吧

max4077 wrote:
人家日本公司願意養一個員工養一輩子...(恕刪)


這是日本企業以前的作法,現在不是每個都這樣做,而且派遣工用很大,超過一半的沒啥稀奇。

舞夜翎 wrote:
嗯..照你這說法..我相信古時諸葛亮一定完全沒有提點劉禪..他實在太混了..
難怪最後會輸掉


阿亮是阿斗的主管嗎?

好像不是這麼一回事吧
資遣費、非志願性離職證明,我都拿了
資遣費、非志願性離職證明,我都拿了
資遣費、非志願性離職證明,我都拿了







;;; 算了吧

spliter wrote:
阿亮是阿斗的主管嗎?

好像不是這麼一回事吧 ...(恕刪)


他不是丫..他是輔佐的丫..
難道輔佐的人不用提點丫..
嘲笑我們認為常識缺乏的事,是為了凸顯自身的優秀,好讓我們在複雜的社會中,逃避自我其實很無知的事實。
自己的表現向來都蠻不錯。
這是自以為吧?
工作能力並不單指工作業務本身
人際關係也是很重要
試想你當老闆,
底下有一個員工整天與人不和睦
每次上司為了你特別關照工作內容?
避免把你派工與他人一起合作項目?
事情做的好卻成天頂嘴
很多公司規章都有3%換血條文
就是專門刷那些不懂得團隊合作的人
公司就是一個大團隊,
要互相合作才會進步賺錢
劉禪不過是個二世祖吧??

老葛在世時有老臣+託孤重臣雙重身分,17歲的阿斗當時也只能唯命是從

但等到老葛跟諸多老臣都去見劉備之後,新生代的姜惟要提點阿斗不要親近黃皓,阿斗這時候就不願聽了

舞夜翎 wrote:
他不是丫..他是輔佐的丫..
難道輔佐的人不用提點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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