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什麼合不合理的

有人說去科技業工作
工廠雖然照勞基法走
不過絕大多數都是紮紮實實的工作
除了固定的休息時期,上班時間就是工作

這也是理工科出身的我
無法理解坐辦公室的行業怎麼還有下午茶時間
上班還可以上網

餐飲業也一樣
除非店家生意超好,每天都高朋滿座
不然平日應該是坐在那等客人滑手機

如果把這部分歸為休息時間
這份薪水說不定還算高了
讓妳愛瘋了 wrote:
小弟剛從大學畢業,...(恕刪)

說真的這一個不用特殊專長、沒有學歷限制任何人都可以勝任的工做,
你領這樣的薪資算合理。
餐飲業本來就是低薪 , 你領的薪水其中包含了賣肝津貼

因為你回家洗完澡上床打呼差不多都凌晨三點了

這個時間點對身體其實是很傷的 , 只是你年輕沒去在意

建議你去找個白天的餐飲業 , 薪水低一些也不要緊

不然就去別行看看
以我們公司來說(製造業),中班又不能正常休假日(中班有輪班津貼),
薪水至少會比你這高2~3k。
但餐飲業、服務業就只能這樣了。

在01這裡不要說月薪29000,就算是月薪29萬也會有人說不合理。

或者說:只要你是吃人頭路的就是不合理。

在這裡問一百個會有99個跟你說不合理,剩下的那個是因為不識字所以才跟你說合理。
要先看有沒有基本的勞健保

如果缺任何一項都不合理

再來看你是外場還是內場

如果是在內場廚房當廚師就不合理

如果是外場服務或是送菜的

那還蠻合理的~ 至少比基本薪資高,正職相當於保障工作時數

這種工作跟你的學歷兵役無關,所以樓主一開始提的學歷與兵役都沒有意義

一頭獅子跑去做猴子的工作,那領到香蕉還蠻合理的
現在很多都是這樣
如不同意這樣做法
就只能離職了

讓妳愛瘋了 wrote:
小弟剛從大學畢業,...(恕刪)

餐飲業合理,這種工作國中畢業後也可以做
所以不能以大學畢業來看這份薪資
我當初役畢進公司比你還低....28k(全勤再加1k)
6年了,雖然沒有01那些人那麼強個個年薪百萬
慢慢升到年薪70~72而已,(沒換過工作,周休二日不用加班)
建議換一份薪資有成長淺力的工作
餐飲業的話往廚師發展吧,端盤子薪水只會跟著最低工資上去而已
廚師薪水可是很高的....
expert330 wrote:
以目前勞基法最低時...(恕刪)

以目前勞基法最低時薪133元計算:

正常工時(每日8小時) 133x8x23=24472
加班費 133x1.33x1.5x23=6102.705
合計30574.705
樓主這工作, 很爛, 爛到爆, 是我的話完全不會考慮
~~~~~~~~~~~~~~~~~~~~~~
撇開好不好~
A: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上開規定旨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並維持其購買能力;對於工資在基本工資數額邊緣的弱勢勞工,尤其重要。 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以下同)21,009元,每小時為133元。 前者係指按月計酬者,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現為40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
~~~~~~~~~~~~~
最低工資21009,不等於您算得 24472吧~
再來時薪制福利也不等同月薪制的福利
要是月薪反用133/時 來反推計算,說雇主問題,我個人認為這樣不對

撇開二方立場
就算一個月 22*8 上班~~最低21009-合法
無法用您的算法 22*8*133=23408來推翻才對~
~~~~~~~~~~~~~~~~~~~~~~~~~~~~~~~~~~~~~~~~~~~~~~~~~~~~~~~~~~~~~~~~~~~~~~~~~~~~
要換個遊戲規格~調整最低工資30000 起跳
僱主可以立即解僱員工(不適任)~不用任何理由(傷病無法抗拒等例外)
讓員工可以隨時處在今天不努力,就可能失去自己認同想留下好好上班的職務~我覺得這才是良藥
沒有對等的偏向勞方,小資方只能被欺壓,生個產假可以請9年的教職,小企業普遍遇到都請3-5年產價(哀~)~
現代......小企業比勞方更短命~沒有資方哪來的勞方~

XXX以上薪資~到底哪些才合理~沒有一定答案~

(很討厭這種)
現代人 自以為自己價值多少~但上班所帶來效益不到一萬~滿一年後
開始上班又吵又鬧,口口勞基法,自己權益,作得都比別人差,要求的比別人多
就像服務業最討厭自己為花錢就是大爺~滿嘴會噴口水道理

(老闆愛這種)
問自己價值多少,才會願意讓老闆付多少薪資雇用

今天 效益>薪資 走離職,老闆一定會留.......
要是提了老闆不留(撇開老闆希望您過的更好,無法讓您學的情況,或其它正面原因)
真的要檢討自己 檢討自己 檢討自己~要是上班可以帶來3倍以上獲利~老闆不留才是智障









expert330 wrote:
以目前勞基法最低時薪...(恕刪)


用時薪制算薪水,用月薪制算休假權益?你要不要來當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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