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總統懷孕了,能否請產假育嬰假?

重點來了,女性總統一定喜歡男性嗎?
你一定是瘋了 wrote:
剛剛看到了某公務員誇張的騙薪方法
是被新聞標題騙了的無腦讀者比較多.

哪來公務員騙薪?
當然可以啊

老杯老木故障了
也是可以請假照顧!沒問題的


你一定是瘋了 wrote:
如題剛剛看到了某公...(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ytzhenry wrote:
應該沒問題 總統也有代理人
記得以前念書時 總統的代理人是副總統 萬一總統跟副總統都掛了 行政院長是第三順位
不知有沒有記錯?

如果連立法院長都一起掛了,台灣有所謂的指定代理人嗎?

你一定是瘋了 wrote:
如題剛剛看到了某公...(恕刪)


總統懷孕了,兇手是誰?

行政院長?總統侍衛?總統府發言人?交通部長?

全世界至今沒案例,該假設沒意義

公務員專漏洞搞自爽,這種笑話要讓全世界人知道,不可取
如果沒病卻用假病例請延長病假,可以說詐騙薪水。



至於產假不算吧?

有啦,如果肚子變大是便秘,卻能請8次產前假去產檢,那就是。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可以,但要調離主管職務,
總統調非主管職是要安插哪裡咧?

repaire0213 wrote:
總統調非主管職是要安插哪裡咧?

家管

cinnamon coffee wrote:
如果連立法院長都一起掛了,台灣有所謂的指定代理人嗎?


第 49 條

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至總統任期屆滿為止。總統、副總統均缺位
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憲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召集國民大
會臨時會,補選總統、副總統,其任期以補足原任總統未滿之任期為止。
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總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
,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

第 50 條

總統於任滿之日解職,如屆期次任總統尚未選出,或選出後總統、副總統
均未就職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總統職權。

第 51 條

行政院院長代行總統職權時,其期限不得逾三個月。


跟立法院長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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