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一家10人公司的老闆。最近借到了100萬,40萬發年終獎金,其餘得付貨款。公司2017大概虧了200多萬,已經連續3年虧損了。房子也都抵押了,問他為什麼不公司收收算了。或是今年年終獎金先不發?他說老闆在台灣名聲已經夠臭了,如果不發明天就上ptt了,台灣慣老闆再加一個。
當了黑手老闆.做的沒日沒夜沒休假利潤很薄.客戶還一直來殺價每年都來殺.都說他沒賺錢.公司要收掉了~~結果他也換了一台MACAN S看看自己開的老瑞獅您吞得下去嗎?唉~能力不如人.忌妒他人也於事無補啊~~
狗子2008 wrote:如果是老闆個人名義買,那就跟公司無關。...(恕刪) 這個邏輯我不懂老闆開的公司賺錢拿去買車子用老闆的名買車子.居然跟公司無關?我有誤會甚麼嗎....................
菜比巴 wrote:這個邏輯我不懂老闆...(恕刪) 公司獲利不如預期,老闆用公司名義,用公司的錢買車供自己使用,使獲利更減少而減少年終,就說不過去。但公司獲利不如預期,仍發0.5月年終,老闆用自己的存款買車,也沒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