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帶回自己的東西被開嗎?

想知道哪家公司? 給幾個提示,
董事長用公司錢給兒女買房買名車,董事長兒子常找女員工陪酒,
加班都是積假不給加班費,老闆如果說明天就給我離職,那欠的假就老闆賺的,
猜到了嗎? 猜不到的話,那台灣惡質老闆很多

golihi wrote:
真的假的第一次聽到...(恕刪)


我比他先離職的,消息聽前同事說,是被要求自願離職(和開除也沒什麼兩樣),
帶回私人工具被開除,但我絕對相信那家公司老闆做得出來,
我在的時候,都看過許多大型工具都漆著包商的公司名,
都是爛到包商棄而不用,我上班那家公司撿起來給員工使用,
有糾紛時請公司提出物品財產編號或其他證明。

這主管不怕挨告?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我想知道,像是飯店房客遺留的茶包,這些其實已經算是客人的東西,
如果員工撿下來飲用或帶回,算不算取走公司的的財物? 公司可以開除她?
茶包這些東西算是已經賣給房客的東西了,如果用剩的還算是公司的財物,
那外包商施工末帶回之工具,也算是公司所有?
wisin0711 wrote:
我想知道,像是飯店...(恕刪)


茶包這類的消耗品或是贈品不建議私自拿回家,

這是一種基本的"避嫌",

客人可以帶走, 他們是去消費的,

員工就變成帶走公司財物,

就算是報廢品也都有固定的報廢流程,

除非主管同意, 不然報廢品業是不能帶走的

===========================================

" 消息聽前同事說 " 明顯轉了幾手的消息不要隨意亂傳,

自願離職? 這件事情應該只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中華民國有勞基法, 如果理在自己就該去力爭,

自己都早就離職的就不要多管閒事,

消息亂傳是會出事的...

眼見為憑.
wisin0711 wrote:
我想知道,像是飯店房...(恕刪)



這不是茶包所有權的問題。

是行為(撿茶包)讓公司/顧客觀感不佳。

很多餐廳,飯店會規定不可以撿客人用剩的東西。

以免招來誤會。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lilice wrote:
這不是茶包所有權的...(恕刪)


如果房務員撿茶包,被飯店開除,那飯店是否構成侵佔房客物品的行為?
像是有些房客在離開後留下一個紅包,意思留給為發現到的人,
台灣有些飯店會規定紅包金錢歸公司所有.這問題很多民眾都有異議
可是也是因為公司沒有提供文具才會引來這樣的事情發展啊

ying4584 wrote:
可是也是因為公司沒...(恕刪)
very difficult

文具很容意稿混
https://ace0156.pixnet.net

wisin0711 wrote:
如果房務員撿茶包,...(恕刪)


唉,樓主已不在原公司,說如何不公也是小吵小鬧,而且提示的狀況有上新聞嗎?
不然怎麼會知道那家公司?

沒有明確性,只能純假設討論,如果真有那種不法公司存在應該早就被檢舉了,
而不會讓樓主擔心怕事的只在這發文討論了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