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萊爾富工作,離職時,被罰5萬元……

罰金要負擔,那賺錢時有不知沒有也分到?

會被罰這麼重,我想應該事情並不單純
記得之前,有某超商店員,在網路買3C物品選擇到店取貨付款
結果商品到店了,他卻利用自己是店員期間,直接將物品拿走,不付款直接取貨
雖然最後被賣家檢舉,最後有回來付錢
但這家店最後應該也會被罰不少錢,最重連加盟資格都會被取消
當然違法。去投訴吧。穩贏的。
yatung1700 wrote:
我朋友在一間萊爾富工作(彰化),最近要離職

朋友的問題卻要你來關心,是死黨嗎?還是就是你自己
5萬是太多了啦,現在是不知道
但很久以前去中油有說
如果上完安全的課才不去上班
那要付一些上課的費用
都要離職了,對方先無情的,就直接去勞保局申訴吧
他們加盟的規定一大堆,不過也正好是加盟的,也怕總公司那邊
所以你提申訴加盟主也會怕鬧大,應該會比較好處理。
yatung1700 wrote:
我朋友在一間萊爾富工...(恕刪)


違法,直接去勞工局了,工作上有什麼糾紛都直接上勞工局,由勞工局去裁決,不要傻傻的吞了
感覺說話說一半
跟爆料公社一樣
不是先說先贏
坐等加盟店說法
即使你曾經同意,違反勞基法的條文,也是無效的
檢舉吧
貪汙?應該要走法律途徑.
barlows wrote:
感覺說話說一半
跟爆料公社一樣
不是先說先贏
坐等加盟店說法


無風不起浪

甚麼樣的員工才能把店家搞到被總公司記缺失還罰款?

這位 "朋友" 真是不簡單!
wayne1739 wrote:
不合理,直接去申訴(恕刪)


一堆人不懂,亂教一通,勞基法只保障勞方權力,可沒保障勞方過失,不過~~~

這要看你朋友有沒簽勞動契約, 如果勞動契約上有"造成公司損失必須負責損失賠償",而且有證據。你還是乖乖賠了吧,上了法院還是要賠的。

如果沒有簽這方面的勞動契約,但有過失事實,那可以跟他賭賭看,因為走訴訟的敗率比較低一點,可以看老闆要不要跟你玩,有時候人是賭一口氣的,態度低調一點,老闆不玩的機率會低一點,不然你也可以當作解一個跑法院的人生成就。

撇除勞資關係,如果你摔壞朋友手機要不要賠? 勞基法是不保障這種問題的,一堆笨蛋以為勞基法保障這個。

公司通常不會因為工作疏失造成的損失而要求員工賠錢,這樣會造成沒人敢負責,但事後態度不佳的就不一定了,因為所有員工都看在眼裡,也知道自己不會這樣,雇主也就不會客氣了。

另外賠多少錢必須有依據,不是雇主隨便喊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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