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表裡面的推薦人,以及前公司薪資獎金明細一定要填寫?

沒必要的資料 還是 少填為妙。
假設 你面試了 30家公司,也只有一家能夠去上班。有誰能夠 孫悟空一樣? 分身30人 同時去上班?
所以 假設你一生當中 應徵了 30家公司。 其中 29家 就拿了你的個資。而且你沒有錄取,他也不會主動還你!
就算還你當初 填寫的資料? 也都會 偷偷 Copy 一份 在他們家公司裡。 你覺得 他們 Copy 你的資料要幹嘛?

1. 珍惜並隱密你的個資? 以後 有更好職缺 在打電話通知你?
2. 掌握你的個資,拿來做各種違法用途。
3. 掌握你的個資,做統計資料。(沒有經過你同意)。
4. 掌握你的個資,把你的個資賣給第三方公司。
5. 其他 根本沒有經過你同意,濫用你的個資的所有作為。

在座各位,認為 答案 是 選項 (1)的? 請舉手! 我看看有幾位?

其他, (2) (3) (4) (5)的..... 就各位 自己去統計吧!

更不要說,你一生,真的只有 應徵過 30家企業嗎?

有的人一輩子 應徵過 超過 60家,70家,最後也只能待在其中一家。
其他 剩下的,你真的相信 你的個資 會被 銷毀嗎?

光用你的 身分證 就可以 上網查到 各種資料。 稅務的,勞保的,銀行的,各式各樣的管道。

比 警察局 和 戶政的資料 還齊全了!!

你說,你光明正大,不怕他們濫用? (那是你! 不代表 別人願意 自己的隱私 到處被濫用。)
你說,老闆不可能做這種事? (是啊! 難怪 你只能當 職員,人家永遠是老闆 !)

醒醒吧! 金字塔 尖端的人,就是 陰險狡詐,聰明絕頂,才有辦法 當老闆,當主管。
強者 欺壓 弱者,社會的結構,在哪一個國家都適用。弱肉強食。 再過幾千年都不會改變。
所以,奉勸這些 當 HR 的,少在 論壇上 侃侃而談,一副高高在上,
人家到這裡討論事情,你還好意思 跳出來 表明你是 HR? 還不知道 這種 不錄取對方,還好意思 保留求職者個資的行為,一點都不會不好意思的那種嘴臉! 要不是 網路有限制,三字經 早就下去了! 能打就打了! 跟你們這些人客氣?

勞基法 沒規定的可多了! 有規定的 大部分 都是 對 勞方 不利的! 有利的,資方也沒有跟你在乖乖遵守了!
資方 還好意思 跳出來 在這裡 叫囂? 說 求職者 千奇百怪? (請不要把 惡質的求職者 拿來當案例好嗎? 還好意思表明你是主管級的?)

填寫這些資料 本來就只能用在 求職過程中。當一家公司沒有打算錄取該人,本來就應該把 資料銷毀!
實務上,根本沒有一家公司 做得到! 法律 也不管!
只有求職者 自己 小心一點,當你對這家公司 覺得有疑慮時,請相信你自己的判斷力,盡量寫少一點。
避不掉的 就沒辦法。正派的公司,根本沒有在做 身家調查的! 調查得一清二楚 就代表 可以幫該公司賺錢嗎?
少來這一套啦! 大家都出社會那麼多年了! 這些 大老闆們,大主管們 在搞甚麼? 我們會不知道?

都是出一張嘴 在指揮基層,自己只做 決策 和 指揮。 幹! 有錢人 就是愈來愈有錢。
因為沒有人 敢推翻這些 惡例,惡習俗。

生命只有1次,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你要這樣 被玩弄? 不反抗? 等你自己快進棺材了,才知道真理? 真相?
都來不及了! 共勉之!
sakashan wrote:
結果錄取了嗎(恕刪)


最後有錄取, 不過,最搞笑的是和國外的主管電話面試時,因為外國主管的英文口音問題,再加上電話通訊品質不好.
所以,我全程都是用猜的的方式去回答主管發問的問題. 電話面試完,台北的HR就打電話來問我面試過程是否順利?
我就直接跟HR說,外國主管講的英文我有一半以上都聽不懂.所以,都是用猜測性的方式回答問題.
結果,HR對我說,國外的主管對我的評價很好,然後,我就錄取了.
公司制度與求職者之間,
納蘭覺得很講緣分和調性,
如果面試時就會覺得不舒服,
就應該直接離開不用再浪費時間。

同一家企業,
你 會發現同事間的觀念和態度都有些相似,
那是因為被同化了,
要被同化前需要不討厭能接受。

因此面試過程中有任何不舒服,
就禮貌告知不適合公司,立馬離開,
因為這家公司一定不適合你,
這就是這家公司的調性,
也可以簡稱為公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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