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滿1年特休其實有10天。

ccy4343 wrote:
https://www...(恕刪)

感謝分享
ekumo07666 wrote: R兄不要誤會,你對勞工法的理解完全對。樓主引用的話其實有個文字陷阱。 
 以勞動部說的算,請上勞動部網站「民意信箱」寫信發問,三天內就回覆了。
柳橙魚兒 wrote:
我早上也是跟主管說,主管打去桃園的勞動局,得到的答案是就是七天。
不知道是主管騙我,還是桃園勞動局自己也搞不清楚。
還跟我說,勞動局的人很願意到公司來解釋給我聽......(好好說話很難嗎??)
最後我有發現是"週年制"跟"歷年制的"問題,

週年制是從「到職日」開始計算,滿半年給3天,滿一年再給7天,合計就是10天
如111/7/15到職,112/1/15後有3天,要在112/7/14之前用完。
112/7/15滿一年後,獲得7天,使用時間是112/7/15~113/7/14


歷年制是當年度1月1日到12月31日
如111/7/15到職,到111/12/31,當年度沒有給特休
隔年(112年)給6.2天,計算公式 = 3 + (7 - (6 + 14/31 )/12 * 7)
不足(3.8天)的部分已自動遞延到下一個年度(113年)。
但歷年制只是適用於【在職人員】,
若離職則回復到用週年制方式計算

我們公司是週年制~~

如111/7/15到職,112/1/15後有3天,要在112/7/14之前用完。(是的)

當日期逼近112/7/14還有應休而未休的特休~~

系統會提前發出通知該員申請特休展延(往後展延半年)~~

若特休完成展延申請,要在113/1/14休完~~

但是沒有做展延申請,特休會轉成薪資,不會自動幫該員累積特休~~

而112/7/15滿一年所獲得的7天,使用時間是112/7/15~113/7/14(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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