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還是反對這次勞基法的修法?

執持啊
不支持的不爽不要做
現在就是勞工賺太多
砍一砍剛好
讓資方多賺一點怎麼了?
勞工要惜福啊

謝幸福3948 wrote:
那有取消?...(恕刪)


如果你看不懂,也就不用回了。

如果你連週休二日的上班時數,曾經從雙週84小時,在2016才改為雙週80小時。那也不用回了。

黑色咆哮 wrote:
我20年前開始工作就周休二日,沒休過那七天假,突然有人喊,還我七天,就一堆人跟風,拜託,這樣對國家是好事嗎? ..(恕刪)


20年前,週休二日,法定工時應為雙週84小時
你如果一天只上8小時,雙週工時僅達80小時,當然沒有那7天假。

你知道今年法定工時已為雙週80小時了嗎?

sky_wu wrote:
這樣說法都太極端,...(恕刪)

當然老闆並非都是這麼黑心
不過以2016年勞檢違規比率將近20%來看
只能說黑心的老闆也並非這麼少見
不過新法實施後違規比率應該會減少
免費加班都合法化了,不發加班費雖然觀感不佳但一切合法
mariase wrote:
當然老闆並非都是這麼...(恕刪)


沒有黑心的老闆
只有想霸佔位置的勞工

不爽不要做
想貪資方更多錢
當然要付出一些代價
謝幸福3948 wrote:
不知你在胡扯什麼? 我就是要回覆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 那七天假就是工時從雙週84改為80才被取消的. 誰想要恢復84工時要回那七天假, 頭腦有問題啊!?

並沒有這件事,這只是當時勞動部長提出的意見,未被當時的立法院接納
勞基法修法通過單周工時40小時,施行細則修正案刪除7天假則是退回失效
所以在那段時間,法令的確是明訂單周40小時+19天國定假

sky_wu wrote:
沒修法前說加班可領...(恕刪)

有守法的公司要查才知道,至於查不查的到,查到後會如何,誰知道。只知道這法肯定有很多勞工受害

mariase wrote:
免費加班都合法化了,不發加班費雖然觀感不佳但一切合法


修法並沒有"免費加班合法化"這回事,
內容是說讓勞資可協商加班費換補休,所以這又是一種極端解讀

當然不認同的人會說不可能有勞資協商這事,這又是另一碼事來談
法條是法條,勞工的底線還是要靠大家自己來守。

在現今媒體發達的台灣,沒有人會是弱勢,
sky_wu wrote:
修法並沒有"免費加班...(恕刪)


當然啊 全民互惠有誰是弱勢

有人能年薪百萬

有勞工不能 怎不會懷疑是自己能力不足

勞資會議開下去

談不成 不爽不要做

sky_wu wrote:
修法並沒有'免費加...(恕刪)

修法後明訂加班換補休,結算不限期,直到退休或離職才結算也不違法
另外這是勞動基準法,訂的是勞動條件的底線
當底線已授權由無實質協商能力的勞資會議去決定時
說著由勞工自己談判守護底線只是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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