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假應該是沒有完好的思慮而在今年年中通過立法的, 壽命僅有短短半年而已, 本來就不適合放的七天假其實存廢也無感.*舊法: 單週40小時, 休息日來上班(通常是星期六), 如果總時數仍然在40小時內, 是沒有加班費的!*新法: 一休:明定休息日(通常是星期六)不是上班日, 因此休息日來上班就是要給加班費, 員工有權利休息日不上班!一例:通常是星期日, 不得上班!*現在網路很方便, 花些時間, 就知道事實是什麼了!
舉個比較正面的例子本魯工作的地方需要輪休排班公司基本上是遵照勞基法的規定走平均一天工時8小時(7小時上班1小時休息)工作單位不加班也不准加班月休假參考當月紅字幾天就休幾天本月(2016.12)總工時177小時.休9天假該有的特休照給特休沒休到不補假不補錢(自己要記得排)參考新制以我的年資(2年)來說特休假是爆增想到未來可以規劃更多的時間出遊感覺蠻爽的希望其他的鄉民都能到合法的公司上班不要姑息違法企業及無良的慣老闆
Poli Bear wrote:*七天假應該是沒有完好的思慮而在今年年中通過立法的, 壽命僅有短短半年而已, 本來就不適合放的七天假其實存廢也無感.(恕刪) 七天出國玩一趟都綽綽有餘了會覺得無感得先看看還有沒有心跳了
maryilu wrote:七天假沒了,一堆人...(恕刪) 公司多放這七天假,是會倒掉嗎?公司應該多增加自己的產業競爭力而不是靠壓低勞工薪水來當作自己的利潤不砍這七天,就一堆公司出來哭哭說會倒,說要出走還是這些公司只能靠砍這這七天假賺錢?
那維持原來的方案會死人嗎? 一定要改來改去搞的正反方衝突才爽嗎? 這是什麼爛政府......你以為規定上的週休二日而你週五事情沒做完而週一又要交資料的時候你可以跟老闆說我要週休二日所以週一交不出資料這種鳥話老闆會接受嗎? 到頭來申請不到加班費 ( 因為老闆沒叫你加班只叫你週一報告一早上班時要交出來 ), 而又得巴結週末到公司做的情況不可能發生嗎? 醒醒吧, 腦袋清楚一點吧........除非你不是勞工或是根本就是政府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人派來發文的不然問看看勞工這種情況有誰沒遇到過.總歸一句, 別人的政策都是狗屁, 總歸我一定要有自己的想法這個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