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休二日搭一例一休獲85%民眾贊成政院拍板修法方向

wuming29 wrote:
這就是了,所以想假日加班的人,一例一休,有一天可加班,
老闆也希望所接訂單提早完成接下一單,但周休二例,老闆
就不願讓他們來加班了
.對他們而言,當然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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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上文的意思也認同例假日不是絕對不能加班了嘛,

2.至於目前說的例假日又有2倍薪水+補修,那是老闆考量合不合算, 利益大於給員工的薪水,在不違法的情況當然是例假日也可以請

員工加班,老闆思考的不會是一些只想沒事做又來加班領閒錢的米蟲會懂的


收到別人傳來的...
好好的周休二日,被這樣的政策和資方,又變回周休一日了...

wuming29 wrote:
1.你說的'我這麼...(恕刪)


在台灣 加班是"請款"制
主管或是老闆沒同意你來加班
請問你來加班會有加班費嗎?

我上面也有舉例給您參考了
就算是公司要員工來假日排值班
也是 員工寫加班需求表 給主管覆核
主管覆核簽名了 你加班才有錢領

而且是員工 自行提出加班需求的
(公司管你是私下規定還是怎樣的 請款方式 就只有這種 避免公司被告)
不是公司 因為OOXX五四三的理由 叫你來唷 是你自己要來的唷!!

碰到這種公司 (我相信大部分的大公司 都是用這種方式)
你又奈何? 能怎樣? 公司就是 吃定你 檢舉我你也輸!!

(因為我又沒叫你來 是你自己要來的 而且是你自己跟我填加班表跟我請款的)

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資方本來就沒在輸的 好嗎?
singlegoo wrote:
1.你上文的意思也認同例假日不是絕對不能加班了嘛,

2.至於目前說的例假日又有2倍薪水+補修,那是老闆考量合不合算, 利益大於給員工的薪水,在不違法的情況當然是例假日也可以請員工加班


1.我還是認為依法而言,例假日是不能加班,但因目前政府未嚴格查核,所以確有加班情況.
我也才會說勞團要求要嚴格執法.
2.除非天災或急需處理的訂單,一般老闆是不會同意例假日員工加班的.
3.我在版上說過好幾次,我的想法是在考量有些需要加班養家的人,可能會受影響(確實也會),
只是考慮的點不同,各抒己見,並非就誰是誰非.
4.有些人真的需加班,不要這樣就說別人是米蟲.

wuming29 wrote:
1.我還是認為依法...(恕刪)




所以沒周休二日的還是沒有周休二日,上面我們的資方已經送出意願書讓勞工簽了。週六要不要來上班,肯定是要的...加班費會不會給?可能會...也可能不會..不給的罰則是多少...重罰兩萬.....。所以養家的費用拿到沒..還是沒有吧。沒了周休二,沒了七天假...

再次要更正你的說法,勞團的要求是二例假。

wuming29 wrote:
1.我還是認為依法...(恕刪)



請認清事實
多數的大公司加班費都是請款制度
你在公司上班,不可能以你打卡時間為主

就算真的是公司有事要請你加班完成
但是公司的請款制度也會變成

你發現有問題 自己假日主動上班把事情完成後
隔幾天 填寫加班表 請主管讓你的主動加班 有錢拿

在法律面 公司沒有叫你來唷 是你自己來的唷
所以公司 沒有違法的事實 法條如下

第 40 條
(假期之停止加資及補假)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就算你需要加班費養家,那也要看公司願不願意給你加班唷!
就算規定1例1休 就算你來上班了
採請款機制的公司 也可以因為 "我沒叫你來" 我請你在家休息 你自己來幹嘛? 不給你加班費!!

wang300709 wrote:
所以沒周休二日的還是沒有周休二日,上面我們的資方已經送出意願書讓勞工簽了。週六要不要來上班,肯定是要的...加班費會不會給?可能會...也可能不會..不給的罰則是多少...重罰兩萬.....。所以養家的費用拿到沒..還是沒有吧。沒了周休二,沒了七天假...

再次要更正你的說法,勞團的要求是二例假。


全文許多猜測之詞.
照上說法,二例假老闆也是叫員工來上班,加班費會不會給?可能會...也可能不會..
補休會不會給?可能會...也可能不會..。所以補休拿到沒..還是沒有吧。
wuming29 wrote:

1.我還是認為依法而言,例假日是不能加班,但因目前政府未嚴格查核,所以確有加班情況.
我也才會說勞團要求要嚴格執法.
2.除非天災或急需處理的訂單,一般老闆是不會同意例假日員工加班的.
3.我在版上說過好幾次,我的想法是在考量有些需要加班養家的人,可能會受影響(確實也會),
只是考慮的點不同,各抒己見,並非就誰是誰非.
4.有些人真的需加班,不要這樣就說別人是米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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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妳什麼都以相信勞團為準,勞團要求的就是二例

2.資方相對勞工有很多優勢不然就不用勞基法來保障勞工了,所以不用再說一例一休方便資方開巧門來壓榨員工了

真要加班資方自然會考量利益得失慎重使用例假日來加班

3.我是套你上面的例子"沒有急單需求,員工要求加班,還要加班費跟補休",請問來公司沒事做領閒錢的,你是老闆你怎麼說員工?

水平線 wrote:
請認清事實
多數的大公司加班費都是請款制度
你在公司上班,不可能以你打卡時間為主

就算真的是公司有事要請你加班完成
但是公司的請款制度也會變成

你發現有問題 自己假日主動上班把事情完成後
隔幾天 填寫加班表 請主管讓你的主動加班 有錢拿


在法律面 公司沒有叫你來唷 是你自己來的唷
所以公司 沒有違法的事實 法條如下

第 40 條
(假期之停止加資及補假)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就算你需要加班費養家,那也要看公司願不願意給你加班唷!
就算規定1例1休 就算你來上班了
採請款機制的公司 也可以因為 "我沒叫你來" 我請你在家休息 你自己來幹嘛? 不給你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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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下,至少我公司也是這樣的流程

wuming29 wrote:
全文許多猜測之詞....(恕刪)


那照你的說法,法也不要改了,就用以前的法,嚴格執行,也不用爭論甚麼一例一休還是二例,只要能夠嚴格執行就好,勞工就開開心心加班的加班,放假的放假,世界大同。

當然不是啊。

法要改,就是要改二例假,說了這麼多遍,因為一例一休太多漏洞,你自己也承認,那為何還要一例一休,有哪個國家是一例一休的嗎?這是台灣特有的開後門的創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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