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個白目的7年級女同事..回覆信件用了"x"字..還說我這36歲的不像男人

我要更正
不是指所有7年級

而是敝公司7年級

我也是氣到忍無可忍才這樣做

他們看人個性溫溫的..管你年資多少

先騎再說..cc給別人 只是想耍威風表示自己很敢

jungguo66 wrote:
現在的7年級非常垃圾惡劣(恕刪)

原本我還覺得只是一般的小問題而已
看到你這句話...反而感覺是你帶人有問題了

惹到你的只是那位小妹妹
其他七年級沒惹到你
看來樓主在公司的江湖地位
還不夠
以前也有個白目女生當面嗆我
"某某事沒做好,給我試試看"

我是主管,她是別部門的小嘍嘍

當然是直接老闆處理....

=>fire, 一天就解決了

弄到法院,多累啊

angela000217 wrote:
來這裡取暖大多都會指責對方言論卻忽略自己的言詞,他有說過哪些文字造成對方的回文也沒交代。

是沒錯拉,也許雙方先前都有錯,
但不幸的是女方留下把柄,
我是秉持著反正都撕破臉了,
順著玩下去也不錯,不過樓主如果有看到的話,
文章內容再潤飾一下比較好
這種案件多半偵查庭跑跑就直接不起訴處分了~
每天那麼多公然侮辱妨礙名譽
有被起訴的還真沒幾件~

jungguo66 wrote:
我要更正不是指所有7...(恕刪)

沒大沒小的小女生,還以為自己是公主勒

支持樓主挫挫她的銳氣
樓主何不說說自己做了啥事會讓對方回這種信呢?

該不會您自己先"X"對方吧?

_kazkaz wrote:
這種案件多半偵查庭跑跑就直接不起訴處分了~
每天那麼多公然侮辱妨礙名譽
有被起訴的還真沒幾件~


公然侮辱要件成立很容易,怎麼會被起訴的沒幾件?

不然自訴也可以啊
大家都不知道公然侮辱成立要件嗎.....
"不特定"多數人
阿收件者都寫在那邊了(你們的同事),應該不算不特定多數人吧
jungguo66 wrote:
我的條件是

1.口頭+書面+電郵道歉

電郵道歉除了要給我本人..副本收件人也要收到
如果有密件收件人..請她誠實的也要寄
被我發現有密本收件人沒收到..代表誠意不夠..合解無效照樣告

2.同意道歉..履行後擬定合解協議書..內容還沒擬..因為她明天到辦公室才會知道我要走法律途徑

總之協議書載明 污辱罪追溯期間再犯..要加重..即使先前有道歉合解無效

現在的7年級非常垃圾惡劣..(恕刪)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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