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ryu0331 wrote:
我34歲
白天在銀行委外催收公司上班。。。
簡單的說就是討債的。。。
底薪26000加獎金大約3~40000
打卡制。作了六年多。。。
晚上是我的興趣副業。。。
做廟會陣頭官將首披肩短獠牙等。。。
目前接散客訂單還有跟佛具店合作。。。
假日帶女友出陣頭跳官將首(大多無薪。興趣)
每月大概30000起跳。。。
所以兩份工加起來約7~8萬。。。
還真特別...
不過討債這方面風險應該也蠻大的
如果被債主打傷或者被逮捕 公司(大哥?)會負責醫藥或者保釋這些費用嗎?
這些費用會導致扣薪嗎?
另外出陣頭...廟方都沒有出走路工喔? 還是只有出啤酒檳榔?
我還以為一般成人幾千塊走路工是有的 啤酒檳榔便當只能打發中輟生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