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1132 wrote:這個我就不知道了!不過看起來 大家的公司好像都沒有定時封存開發文件的制度嗎?? 一般有ISO認證的公司才會有SDLC的概念,不過如果中小企業,根本不重視RD或programmer的就很難講了。把註解刪除一點都不違法,這是個人程式設計的習慣問題而已。有人就是很強,程式裡可以不加註記,只是會苦了其他看code的人,所以一般程式開發的團隊沒人敢這樣作。
我覺得是不要刪掉公司的東西,畢竟對自已的名聲也不好...我會保留自已做過的東西,原本是放自已電腦硬碟中,後來看到新聞有人被請去開會就要你走人後,電腦也不讓你碰,我就放在像「google雲端硬碟」或「evernote」這種雲端地方,看你怎麼鎖我的電腦...
Jackieup wrote:這位大哥這麼說有問題...(恕刪) 你和老闆是消費者與零售商的關係嗎?我換個方式問好了,如果你是主管、你是老闆,會如何看待刪掉程式的員工?我只想告訴有這種念頭的朋友們,不管你和老闆主管如何有爭執,客戶是無辜的,你其他的同事也是無辜的。
dc1132 wrote:這位大哥!外國這類案...(恕刪) 不要再恐嚇善良的台灣人了國外發生過,最後法院說,那得請"微軟大叔"蓋茨先生交出 windows 原程式....國內目前只有提告,除非自己承認以外,何謂原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