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king0703 wrote:
我退伍的第2份工作在一家小科技電子公司上班
工作職稱叫做"通訊工程師",工作內容就只有:維修送廠卡板、幫研發焊DEMO板、電話客服協助、現場設備維護、中南部駐點服務、協助上游廠商教育訓練、幫上游廠商擦屁股、公司茶水間整潔維護、垃圾打包資源回收.....等等,有些是份內工作有些是強迫性質有些是自動自發,不多啦就幾樣而已,加上1天輔助50元餐費一個月勉強快3萬,算一算1個人當9個人用真是輕輕鬆鬆......
如果現在有個人跳出來說他以前一個人當20個人用才領2萬元,樓主是否也要你的員工比照他呢?
不清楚你的公司制度,所以也不想下什麼結論,說真得如果是月休不到4天一天12小時,你開的薪水
是不高,更遑論沒人知道是什麼樣的工作內容,有空炮你的前員工還不如積極找人,覺得40.50歲的人
還這樣,你可以找2.30歲的,覺得找來的女人都這樣你可以換找男人,要是覺得年輕人都爛草莓
你更可以找60.70歲的,如果流動率還是高,那你就真的該自我檢討了,不要像現在的慣老闆一樣
嫌年輕人濫卻又不肯找年長的,說穿了只是想找好用低薪又耐操的奴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