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224 wrote:如果不幫員工保勞健保...(恕刪) 法 是高層用來管理基層的東西你遵守 是因為你覺得遵守 你的世界就會變的美好但那也僅止於 [你覺得]而那些制定法的高層也會因為你遵守 讓他的世界變的美好
FLY224 wrote:如果不幫員工保勞健保...(恕刪) 我不太清楚大大想表達的重點是什麼?老闆是無良的?一開始回文我就說這是違法的,我想說的重點是,在現實上,小吃店包含夜市沒有勞健保或不開發票是常態,我也沒想要檢舉什麼,我能接受這些作法或選擇不去消費~如果不能接受,就不要去應徵或消費就好啦,這是我另一個重點,工作或店家那麼多可選擇,沒有人逼著你去違法的店家工作或消費~另個人認為沒有老闆一開始是會想要乖乖開發票的,除了大型連鎖店,一部分是一開始就知道營業額超過很多,躲不了國稅局;剩下一部分是國稅局看你生意好而要求的,譬如之前新聞鬧很大的豆漿店~不然原則上小本經營的店家沒人會想一開始就申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