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時節雨紛紛 wrote:我表弟最近到一家工廠面試老闆不慚愧的說月薪19273月休4天午餐扣60一個人搬重30公斤須配合加班 加班費1小時100我表弟對老闆說了一句話<這工作不適合我我不想浪費時間><這工作不適合我我不想浪費時間><這工作不適合我我不想浪費時間><這工作不適合我我不想浪費時間><這工作不適合我我不想浪費時間><這工作不適合我我不想浪費時間>接著轉身往門口走去開除了老闆整個面試不到5分鐘就結束了我以他為榮...(恕刪) 老話一句22K在屏東算高薪了
為了符合法規請外勞只能如此了。當年為了請看護去某單位申請,也是要先刊登請本國人,沒本國人要工作才能請外勞,小弟也就只能出最低薪資了。看報紙的分類廣告還有請漁工的,也是這種價錢,真的只是為了法規而刊登,要是有人真的來做那就賺到了。
Ambition wrote:主要是看應徵什麼工作...(恕刪) 不奇怪?這是資方的理論吧?非技術性工作也要有人做打掃廁所給你每個月兩萬你做不做?我以前聽過一個笑話在英國~掃地的不倒垃圾倒垃圾的不擦玻璃在台灣~淪為沒技術工作~領低薪活該這麼說吧~在屏東~很多公司都是"家族企業"裡面的人都是同一家的他們可以用公司的帳每人每台車開然後請來的人~開兩萬誰在裡面做都會不開心吧~
10幾年前做外勞仲介最低薪資還在15840年代要請外勞是要勞保人數的百分之幾忘了登報紙面試不過是請外勞的程序之一 主要還是看勞保人數現在台勞薪資那低請外勞真的滑算嗎 還要供3餐及住的問題如果宿舍不在廠內還有交通問題 整個算下來現在台勞的低薪請台勞更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