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unyiu wrote:
這個case我覺得...,a請長假時,A是不是應該去放無薪假?不然沒有產出的A還能領薪水,和冗員有什麼差別?
如果說b代理了a,那原來a進行的專案,雖然由b負責,但A繼續協助處理,新進來的case一半是A協助一半是B協助,這完全說得過去;如果是A或B完全不做事,這才是說不過去的.(恕刪)
別那麼激動。我沒說出來的是,A助理不會只負責a經理,B助理也不只負責b經理。A還要負責a,c,e,B也還有b,d,f。我們是一個助理負責三個經理的。a休長假,我A還要負責另外兩位經理很多事務,完全不存在jiunyiu說的冗員問題。B負責的b或d或f如果休假,案子丟給我負責的經理,我一樣要把/也應該把行政事務處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