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ly346 wrote:違法可以去檢舉但是...(恕刪) 以這樣的規模一口氣資遣8人,一定會被盯上的資遣須要通報縣市政府勞工局,一口氣8個.....XD勞工的權益要靠自己爭取!!!公會律師什麼的都是假的,法律是保護懂他的人的!!!
mnb340 wrote:幫朋友問的他上班的...(恕刪) >>>公司以業務減縮或虧損為由 , 是可以與勞工協商縮短工時 , 減薪但勞工不答應 , 僱主應依法給付資遣費逆向思考 , 因為巳經有7個人離職剩你朋友一人 , 工作量會增加僱主因人事人本大降 , 就沒有減薪之必要了甚至可以向僱主爭取加薪是我的話 , 會找老板談談不攏且減薪的幅度過高 , 工作量也沒有減少的話就會考慮不同意減薪 , 請僱主依法資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