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yuanbin wrote:
前二個月 ,老婆去應...(恕刪)


為什麼證照不見了就是你老婆偷的?

soziohall wrote:
保密文件 , 兩年...(恕刪)


這個不一定是違法文件,

競業條款是有限定的,法律規定一般都是上限兩年,

但我記得好像有但書可以延長時效,但太麻煩了,我想很多公司也懶得這麼做!

再來就是競業條款規定的期限內,公司必須支付離職人薪水,應該是離職前的五成還是七成!

重點就是只要沒有錢入帳,就算你簽了兩百份競業條款一樣視同無效啦!



這篇有潛力喔!!

標記一下看後續的發展

chyuanbin wrote:
前二個月 ,老婆去...(恕刪)


我想一間公司沒事和你個小職員搞,也划不來

除非他們掌握到具體的事證

請想清楚,好好的回憶一下

不然到時候監視影片出來

告到你生虱母


chyuanbin wrote:
前二個月 ,老婆去...(恕刪)


不要慌...
你有些問題都牛頭對馬嘴了,上法庭你這樣更吃虧
在法庭上,支支吾吾比扯謊還嚴重,知道嗎...

一步一步來
你一直說,問律師,律師說你老婆簽了,所以輸面大
那是簽了什麼??
你說工作契約,兩年內不能任職相同性質公司,保密條款等等
第一: 這是工作契約,跟你老婆有沒偷公司東西(證照)是兩碼子事,簽了就輸,那他公司裡所有員工應該都要有嫌疑,不是嗎?

第二: 這工作契約內容有一些條件都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綁兩年,這是什麼特種商業機密公司,這麼嚴苛),其實是可以主張毀棄的,因為對勞方顯不公平

最後,一個法律觀念是這樣,無罪推定原則
他公司東西掉了,說是你老婆偷的,告你老婆偷竊,這OK
接著是要原告(公司)提出證據,證明"賊就是你老婆"的證據,物證也好人證也好
要讓法庭採信,這證據的確證實東西是你老婆偷走的...

而不是
公司說你老婆偷東西,然後馬上換你們緊張,找證據證明不是我老婆偷的
刑法不是這樣玩的...

建議你可以打去法律扶助基金會,電話去GOOGLE一下
至少裡面的是律師回答你問題,而且跟你沒有利害關係,至少中立點
我是覺得先搞清楚發生了甚麼事?
你老婆簽了哪些文件?
公司的訴求是甚麼?
人總是會挑有利的說。
公司爛歸爛,但通常不會無的放矢。
簽了保密文件或競業條款並不代表有效, 要告就來.

大多都是公司嚇唬無知小老百姓而已, 真的上法庭了, 履傳不到或自動撤告的也不是沒見過.

至於東西保管, 像是藥證這類搞丟了還能重新申請, 最多是賠個申請文件的費用和車馬費而已, 還能告啥?

又不是保管黃金萬兩結果憑空消失...

別輕易被律師或公司唬了, 就算有法律上的問題, 也別只聽信單一律師的意見, 律師只是個職業, 不代表真理.

你現在最大的問題在, 我看你也不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具體細節是什麼, 你先了解清楚再發問比較好.

即便是要諮詢律師, 你問題沒有個條理, 也只是浪費他的時間, 更可能還得到了個和你真正問題不相干的答案.



chyuanbin wrote:
保密文件 , 兩年內不能任職相同公司 , 及 一堆東西保管等等的文件

sony9 wrote:
金係麻煩了!上法院吧...(恕刪)


因內人還在擔心

所以就先沒有公布公司名稱

sony9大大 抱歉

stanley_tw wrote:
請對方提出具體事證...(恕刪)


正解,請對方提出"偷"的証據,不然就反提誣告。
先問自己如果沒有偷取公司文件,要告就告,再來看公司有沒有違法的事,未報勞健保或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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