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體制完整的公司, 刪 mail 根本是芝麻小事...
原因如下:
1. 離職時帳號本來就必須清空
因為裏面可能有你的機密, 有用的資訊應該在交接時就另外保存給被交接者,
剩下的也不應該留, 所以 MIS 會在交接電腦後直接格式化重灌.
不然要是有多個 Administrator 權限帳號, 新使用者還是可以取出你的資料,
這樣機密外洩算誰的?
2. mail server 本來就必須有備份
像公司規定不可討論薪資, 我曾經就有同事在 mail 討論薪資被記過.
如果刪掉 mail=從地球上消失, 公司是要怎麼舉證? MIS不就備份到手軟...
有非常多的理由公司必須備份信件(中毒/硬碟損毀/舉證),
誤刪信件根本不是我們要煩惱的事....
ps. 有些人說公司規模小沒有備份信箱功能
那麼電腦中毒或是硬碟壞掉的人不就要被公司告到脫褲?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iwlufr9392 wrote:
(1)民法:
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iwlufr9392 wrote:
2)刑法:
離職員工故意刪除公司之電腦資料,其行為觸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回樓主:跑離職流程的時候應該會有一張工作交接單,代表你手上的工作已經交接完成,你的離職不會侵害公司權利。而且如你所說的:資料已經全部上傳到公司內部伺服器了。接手者可以獲得需要的資料。
除非...除非...你要交接的資料通通存在你的電腦裡,結果你刪光光,害接手的人找不到資料,進而侵害的公司權利。
建議:趕緊跟接手的人聯絡,看看有沒有需要幫助的事情。
ps.最好發信留個紀錄。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