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工作離職時間問題(老闆反悔離職時間)

你太嫩了吧

1. 就算老闆同意你提前離職,沒有書面證明,你也沒有錄音,一切沒效
2. 以你正式提出離職書算起一個月
3. 是你自己一廂情願,所以不是跟新公司延後到10/10報到,就是你現在就不幹,這幾天的薪水送給舊的公司(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視同曠職,可不予給薪)

ccl7713 wrote:
你太嫩了吧
1. 就算老闆同意你提前離職,沒有書面證明,你也沒有錄音,一切沒效
2. 以你正式提出離職書算起一個月
3. 是你自己一廂情願,所以不是跟新公司延後到10/10報到,就是你現在就不幹,這幾天的薪水送給舊的公司(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視同曠職,可不予給薪)


是呀!以後還有要換工作要提離職我一定會錄音的!
但就算我現在不幹 這幾天的薪水(9/1~9/14)公司也不能扣
曠職只是不發未上班的天日薪資+扣全勤 然後革職
有出勤的薪資扣了! 他就又違法了~

a518697 wrote:
公司自己都不遵守勞基法 還要跟我講甚麼法規(恕刪)


你怕什麼

你老闆比你還怕 勞檢局
離職時間是一般員工(非管理職)決定,公司只能拜託員工,多留時間以利找人或交接

奇怪的現象是

有照勞基法走的公司都不會刁這種事

反而是沒守法的公司才會刁.

友人公司就發生過

老闆對其某員工不對盤,隔天就叫他不用來.

其內勤員工要離職就要找到人才可讓其離開.

"留情面" 是給雙方,公司都沒照勞基法走.

何必留情面?
小弟做法是,要提離職會先以Mail正式的告知離職日期,也好當作備查使用,

不過待過的公司,基本上都沒有像樓主說的這麼誇張,找人跟交接是雇主自己要安排的,

這段期間樓主還是可以照剩餘休假把它休完,但是為避免前公司搞小動作,建議要蒐集證據,

到時要向勞工局申訴也比較方便,通常這種灌老闆都會怕被查核的,只是看樓主要完美收尾還是鬧到雙方不愉快
好好談, 我相信現雇主也不想你呆著多領薪水.
工作圈沒這麼大, 處處留一線, 把自己名聲弄好對自己沒有壞處.

a518697 wrote:
我是不想再跟他們計較了 只要9/26順利讓我走不要跟我龜龜毛毛就好...(恕刪)



我想這就是你談判的籌碼!
現在你也只能自己去跟你現在老闆講
說真的老闆不為你想你也不用為他想
你都鬧得那麼差了,未來你還打算再回去嗎?
你想好聚好散就直接跟他說明,我現在只想準時在26號離職
如沒辦法我只好將這段期間哪些違反勞基法的事項請勞動部處理!
當然說法依你的情況而訂,我只是建議而已!
總覺得現在樓主最麻煩的是,如果拿不到離職證明怎麼辦

對新公司也不好交代,能談還是談吧

a518697 wrote:
我在月初有找到新工...(恕刪)


離職不需要經過公司同意.

哪天告知就從哪天開始算起.

但你9/9告知,9/26就要走.怎麼算也沒有給一個月的交接期.

你應該跟新公司說,你就是要一個月的交接期.

哪天收到offer就哪天開始算.

通常大部分公司都會願意等地.

我自己經驗都是願意等的.

建議還是好好溝通好聚好散.除非打死以後沒有機會再遇到.
其實換個角度來看.....
一個都要走的員工.....
老闆還要這樣刁難你....
有意義嗎?

其實留妳人也留不住心...

但是從妳要走的時間把整個妳認為的"假"都算得 清清楚楚...
有時候老闆 透過 老闆娘 說.... 如何如何
其實 也是在 留點田地 給他自己

其實很多網友都提供了妳的在法律上的權益,
與其尋求法律上的途徑或是找勞檢所等等,倒不如 直接 找老闆 談談...
把妳的需求跟他的心情 找個都能下的平衡
有時候 比起 在這邊 尋找 武器 有用...

其實 走的漂亮 也是種 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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