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舊制年資一年一基數,新制年資一年半基數資遣費。
2.原有特休依薪資折現
3.給予一個月預告工資
我當時領十四個月的資遣費。
如果您沒簽屬自願無薪假的勞資協議,公司應依勞基法予以資遣,不然您應按實際上班日上班,如果公司不發給薪資,那就檢舉,再來公司如要實施無薪假,一定要勞資協商,大家同意才可實施,而且每個月薪資不能低於最低薪資。
您已經是回籠員工,所以舊制年資就不見了。
如果有非自願離職單,未滿45歲有6個月的失業救助金,超過45歲就是9個月,失業金是投保薪資*60%,扶養一個小孩多10%,最多20%。
領取失業救助金不用繳健保費,但要繳國民年金。
您大概有三個地方能檢舉,1.放無薪假沒有勞資協商。2.放假後的薪資,低於最低基本薪資。3.你的投保薪資高薪低報。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