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部門縮編是事實,但是我卻看到已轉調單位的同人在做我們過去單位做的事情,這樣感覺很不合理,如果部門縮編其他人轉調不同單位掛不同部門,卻做一樣的事情,那這樣我為何不能?只是換個職位卻做一樣的事情而已。而且後來又聽到曾經交情比較好的經理表示,公司可能會再次組織這個部門並且重新開職缺如果是這樣那我真的覺得被資遣的很冤枉順帶一提,其實這部門的業務量並沒有減少,我每日都會查詢訂單總量,以及訂單金額、基本上每天都是持平的狀態,除了中元節結束後的兩週後遞減之後都是正常的
沒有永遠不倒的老闆,沒有永遠忠誠的員工..該拿的薪水福利全拿,該簽的文件就簽他們繼續徵人,我們繼續找工作就跟愛人不愛的意思一樣,不要在那邊拖拖拉拉的開分得分,他的手機,妳的小狗各自帶開他去找他的Right,我們就繼續Going 別人懷孕8週,2個月而已,肚子都還沒大肚子是老闆,公司讓妳大的??好像台灣..就無敵大前因後果,不能莫名其妙就把罪怪在別人身上然後上網Po,都是別人錯
//版主辛苦了,其實職場上不合理不公平的狀況真的不少,加油!把孕婦辭了,是不合法(政府保護),但不能說不合理公司經營沒那麼簡單,要適度調派人力,人走人來很正常妳生小孩,他們就要找一個人來做這件事妳的懷孕跟老闆/公司沒什麼直接關係老闆不能說妳不能嫁人,不能懷孕女人懷孕,不安..因該是把問題丟給當事人,丟給孩子的爹而不是因為我是某個因素某種條件..然後其他旁邊的人都要忍受..
Loz0217 wrote:告知我分店的做法就是當天約好沒有面試到即刻放棄採用,不接受我生病的理由!...(恕刪) 我當年國立研究所面試,也不給任何事先請假的理由,就取消資格何況是妳這種私人企業,妳還沒事先詢問請假?妳平常會請假吧現在是孕婦,覺得可以不請了?大部分孕婦還是會照規矩來的不過現在孕婦有給人愛使特權的感覺因為少部份壞了整體形象
請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利根據先前曾經上過的法務課程勞保局裁罰不當解雇的機會相當高甚至必須補足欠缺的新資與提供補償就算簽了什麼同意書也無所謂在這方面資方意外的弱勢尤其是牽涉懷孕這種特別敏感的事件只是勞方通常不了解自己的權益甚至還有很多律師事務所免費協助此類官司可以找找相關的資訊
//妳平常會請假吧//現在是孕婦,覺得可以不請了?//大部分孕婦還是會照規矩來的該請就請,不該請就不要請我們公司孕婦很多8週,2個月,肚子都還沒大坦白說跟孕婦的角色沒什麼太大關係好像都是4,5月後才會有明顯影響該請假公司老闆就該讓妳請但~人看多了有些人從來或很少請生理假,有些人不只生理假,阿布拉搭假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