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我想做安樂死的生意

Peter015038 wrote:
為何不能合法請你先...(恕刪)


我覺得這跟捐大體有點類似,
比方說身前先簽是否安樂死,
確定後,萬一像植物人,或者重大疾病等等
就可以放棄治療...
其實也是減少醫療的不必要浪費
這樣違法的,你要不要發明自助式的,
像是自動販賣機一樣,先交錢,刷卡也可以
然後填入身分證件跟地址(塔位)...
如果沒有可以立即刷卡購買,設定好繼承人
火化完成後通知的家屬名稱跟電話

選好自己想要的罐子,看要不要雷射刻字
面板立即呈現罐子的樣子

走進去後,火化後依照設定者的地址寄過去
全部一罐化!


並且簡訊通知家屬來祭拜...大功德一件!

以後全國葬儀社幾百億的生意就都歸你管了!

湯小花 wrote:
為什麼可以探討但不...(恕刪)



死還要透過仲介,不覺得很悲哀


不然你設個安樂死套餐我看看,合情合理我改文
自殺

不過之前住家附近有個租屋的單親媽媽承受不住壓力

就燒炭自殺了...

怪醫黑杰克中的奇利柯醫生…
這套被我刷了十次左右,當中除了黑杰克外我最喜歡的角色是他
因家裡關系,也有碰過這樣的問題(常跑醫院),那時也想為何沒有這樣的職業呢?
雖然不論在世界上人權的問題沒有社會的認可,但這樣離開人世又有何不可?

wzdar wrote:
自己想死都死不了不是很悲哀?...(恕刪)


除了植物人、全身癱瘓人士,其他真的想死的人,誰能阻擋?

我很認同安樂死這種行為
這種念頭已經在我腦中二十多年了(小弟目前3X歲)
在以前或許這種念頭說出來會被人唾棄
但以現在對生死的開放程度來說真的可以討論了

若今天一成年者,不幸得了不治之症
在他自己同意下讓他安樂死
從精神層面來說
應該算是對生命的一種尊重
從實際層面來說
不會浪費醫療資源,可以用在更需要用的人身上

看過前面幾樓對安樂死有疑問的
可以在立法時就做些規範
當然最基本的幾個條件就是
成年者,有自主行為能力,醫學上的不治之症(如漸凍人、癌症末期)
經過心理醫生多次評估(印象中這好像是國外已同意安樂死的國家的條件之一)
諸如此類的
當然法律不可能一開始就完善
得經過多次的修法,依實際會遇到的情況增修條文

可惜我們的立委諸公們沒人敢提這類議題
情願在那爭黨產、鬥爭、挑動勞資雙方對立好混水摸魚
這也是我到現在都沒去投過票的原因
要是今天哪個政治人物肯提出這議題
我立馬把票投給他
管他是川普還是希拉蕊

說真的
這議題在西方或許推動不易(宗教問題)
所以就算開發程度在高,人民素質在好也沒用(所以到現在通過沒幾個)
但是在台灣
真的可以討論看看了
畢竟台灣宗教還是佛道為大宗
而且開發程度跟人民素養也不算低了
哪天真的討論出一個結果來了
說不定還會成為世界之光喔
安樂死要尊重當事者清醒前的意願!!

人躺在床上過的5年以上要死不活,孝子也變成仇人,對家人是一種損磨!
看到連結..我也立馬附議去了
人&靈魂都需要有尊嚴的離開..
可以把健保卡裡面 備註 成功率低於幾趴 可以放棄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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