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小牛 wrote:
當然,誰敢不接,直接炒魷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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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慣老闆典型代表…
雖然你實際上是否是老闆也根本不知道就是了…
啥正常? 啥制度?
你去醫院看病時,醫生可以跟你說,超過一分鐘我下班了,你明天再來重新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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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舉的例子很爛
當掛號完成時,代表你的看病流程已經到一半了,那這時的醫院不能輕易回絕病人看病
所以在醫院中所謂的門診掛號與醫師下班時間應該都不一致,讓醫師可以消化完掛號的民眾
但你的情況是下班時間才打電話過去,這個從開始流程就已經是超出時間了,又怎麼能怨別人呢?
自由業作太爽,時間觀念也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