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遠傳那邊怎麼了?因為沒辦法先領薪水所以跑掉?我是覺得如果你真心想穩定還是找個月薪的工作第一個月先跟里長借個6千來吃飯,夠用了(我一個月不包括房貸和水電費用,花費也才5千)第二個月領到薪水再把生活所需的費用和欠款繳清你說你在台灣沒有親友了是被家人丟在台灣,還是重大變故怎麼了(喪葬補助費、保險可以考慮去申請)沒朋友就...幫不了你了只有你自己把面子丟掉才能活愛面子對生活沒幫助就算做工作也是要拉下臉去面對上司、客戶、同事的借錢和領補助並不是沒尊嚴的事作奸犯科才是真正丟臉的事
cap841225 wrote:我也想過去社會局之類的...但我又愛面子...而且我好手好腳..我覺得一定還有人比我更需要幫助... "我也想過去社會局之類的...但我又愛面子...而且我好手好腳..我覺得一定還有人比我更需要幫助..."樓主我覺得你比更多人需要協助(關係到生命問題),去看看吧.另外,只要什麼都肯做,去開車送貨也是很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