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TELIU wrote:
以上的回答都在害你...(恕刪)
是沒有在害他啦
公司確實是有權力可以調動
如果不願意接受調動,公司確實可以用其他的法條合法將你解雇
公司真的可以不用付資遣
(案例很多,可以去google,法條也是)
只是援引的法條和場面會弄得很難看而已.........
(如果不服,當然第一步會去勞動部舉發,然後進行調解,調解未果或是公司一直沒
有人願意出來調解,就會等樓主提告,進入司法,正常的流程是這樣,樓主有把握能贏
就提告,會有公設辯護人,但提告的過程中還是有規費要付,到定讞的花費要自己評估
看看到底值不值得花時間和金錢)
註:
當然,對你對公司其實沒有贏家
以這個case來說,公司不用付資遣給你,他不會因為沒有多支出一筆錢,那個空
缺出來的職務就自動會有人去接
所以,沒有人會是贏家...............
還是希望樓主不論有沒又繼續留在該公司
希望後續能順利啦~
個人積分:116分
文章編號:6277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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