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產假復職第一天被資遣

我姐生病.去醫院照顧了3個月.回公司.公司已經請人填我的空缺.我只能調部門上班.隔天我馬上離職.~~
公司沒錯.我不怨公司...而我離開.也有更好的發展.~~這樣不是很好嗎.~~

tsaomy wrote:
不都已經走資遣流程...(恕刪)


她公司並沒有按照政府訂定法令提前員工離職之10日前,
只有在她休完產假復職後叫我老婆離職。


資遣通報法源依據為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
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
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日起3日內為之。」

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獲前項通報資料後,應依被資遣人員之志願、工作能力,協助其再就業。」
所以雇主應依規定辦理資遣通報,以便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因應協助輔導被資遣勞工再就業。
你老婆休完產假後應該就要有點警覺心了,
畢竟她的業務取代性很高,只是時間問題,
而且又有提到『復職一個月到過年,過完年後會先請半年的育嬰假』
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打什麼算盤了,
畢竟公司不可能等你這麼久。

『106年特休及謀職假不願意給』
如果你老婆對公司真的有苦勞有貢獻,我若是老闆我一定會給,
所以這部分就看你們自己斟酌要不要爭了。

我們同業有個採購的例子是,
去年八月左右準備生小孩所以請產假,
代理人是他的同事,
但之後她生完後大約九月中旬就回來職位上了,
因為那位置太重要,很多事情公司非她不可,
因此我印象中她好像是沒請育嬰假,
而且很擔心自己的職務會耽誤到同事,
所幸他為人很成功,同事都沒抱怨,還擔心他休息太少。

所以我看到『過完年後會先請半年的育嬰假』
只能笑笑地誇你們有勇氣了。

雖然該爭的權益要爭,畢竟是政府給出的福利,
但公司也要生存,真的很難做。


不可說 wrote:
就個人感覺,1.已...(恕刪)


你這樣說就錯了,
育嬰假是政府的美意,
男女生在小孩二歲前都有權利申請留職停薪一胎半年休育嬰假,
休育嬰假期間政府會按照投保薪資補助六成,
但勞健保費用就需要本人支付,
公司在員工休育嬰假期間並不會產生任何的人事成本。

superufoet wrote:
你老婆休完產假後應...(恕刪)

+1

其實以台灣中小企業的型態來說~很多小型公司真的是沒辦法承受員工一次請這麼久的育嬰假

很多公司就是擺明不請未婚或未生過小孩的女性員工

所以很多待中小型企業的女性員工一般都不敢請啥育嬰假

頂多就是請個2個月的產假後就上班了~小孩就只能給保母或是長輩帶

就這是一般在中小企業上班的普羅大眾的情況

也是台灣上班族的無奈~不然為啥這麼多人想考公務員

如果還想請到半年甚至更久的育嬰假~那就是自己要有被資遣的打算了

不過樓主的算盤的確也打得很精~但你會算公司更會算

而且這也是老闆對於員工人性上的一種觀察

如果我是老闆~你要嘛請就請到底~故意還在一月回來公司復職後再請假

即使我當下沒資遣你~等你復職後我應該也不會再重用你

現在就看雙方在勞基法上的攻防了

iphone4s wrote:
會建議你該爭取的要...(恕刪)


謝謝您,
我們已經調適好心情,也重整心態往下一步走...

REX_YANG wrote:
老婆休完產假12/29...(恕刪)



不好意思亂入一下
我們部門也有即將面臨同樣問題
有個職務是由兩名女性員工負責
其中一位於日前結婚
想必接下來也必須面臨懷孕生產的問題

該名女同事未來懷孕請產假 育嬰假 長時間無法上班的情況下
即便公司再請一位新員工來頂替
那接下來申請育嬰假的同事復職之後 改如何處理?
資遣那位來頂替的?要如何做才能兩全其美
相信公司也很兩難啊?
~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那就...一年育嬰假請一請...留職停薪,領育嬰津貼....

一年後再去申請復職....這次記得錄音
不給復職,要求自動離職,...就打電話給勞工局了...

這老闆...等於是把...今年要處理你老婆的問題..
拖到明年再處理而已...
如果打官司...資遣費啥的...還不是都拿的到


-----------------------
要資遣員工...
可以啊...該給的給一給...
預告,特休,年資....該給多少就給多少...
該給證明就給證明

省那幾萬....是能怎麼樣?股票就漲一倍?老闆就能買台benz?
員工有那幾萬,就能多過幾個月
惡意趕走員工...就被告啊...
現在網路這麼發達...就等著被po啊....
這案例引以為戒....該找相關政府機關介入了
REX_YANG wrote:
你這樣說就錯了,育嬰...(恕刪)

你這樣說也不完全對。。。
小企業公司一個蘿蔔一個坑,請長假佔一個缺,請人暫代這不算成本?(別說重新培訓一個人不用成本),等她回歸復職強迫公司編制要多一個人嗎???如果是我,我會選擇直接資遣這員工,讓她好好休息。。這樣大家直接兩清結算清算,對公司整體規劃才不會打亂了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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