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在景點等待不算工時?林美珠:他可以關車門、散步、做操

遊覽車司機出團比較像是責任制, 從工時方面談這個工作, 沒辦法談清楚.
THE666 wrote:
很多餐廳的員工上班時間是 中午3小時 + 晚上5小時,
至於中間的空檔,大家認為要不要算工時?


只是看工時,她的回答或許正確;但是作為勞動部長,她的回答87分。因為這不只是工時的問題,這還包括職業安全的問題。而職業安全也是勞工部要關切的問題!所以......勞工部現在不管職業安全了?可是他們官網的「職掌與組織」明明有這個部分啊!!!大概她上任前K書沒K到這部分吧........
koyowak wrote:
前提是……現在有人...(恕刪)


這點不得不說感同身受,小弟公司就是靠這建設的設備來工作賺錢的,現在國內的民間企業就那幾家還有在更新或是建廠,但基本上中小型企業都幾乎不換設備,都以整修方式居多,但這樣獲利就不好,而且案件又急又趕,品質沒把關好,一來一往就虧錢或是沒賺,但台灣並非沒有可發展的東西,台灣自己有汽車製造業,有自營品牌,有機車產業,政府都說要推二行程換電動車之類的政策,卻沒想到這些產品都要建築在整體充電站充足的情況下,國民才可能有更換的意願,不然車子騎出都市,沒電就只能推車了,跟一般到處都有的加油站不同,連國外國土比臺灣大N倍的國家,普及率都比台灣還高,但政府只知道搞一些新制,卻沒注意到臺灣的民生發展,很多產業鏈就是靠這種建設在生存啊,難不成產業放給他沒落,以後產品上中國還是東南亞買去嗎?

有廠家已經轉進東南亞,以後國內特定專業廠家關掉一家是一家,後續就斷鏈了。
1、等待時間=休息時間=進休時間=打茫時間。以上時間都是不具生產力的“閒置時間”。在沒工作的時間硬要算進工時擺明了就是要坑錢。

2、如果出勤就開始起算工時,那帶團出國的領隊跟導遊不就一天工作24小時,真是這樣算的嗎?

3、內行的看門道,外行看熱鬧。新聞一直在報導司機工時長,一天只有1800,導遊一天800,講的好像很血汗的樣子。但如果這麼血汗,為什麼還那麼多人貸款800萬去買新的遊覽車加入這個行業?

旅遊業不是一般運輸業,不管是國內旅遊還是國外旅遊,一定都會跑休息站、購物站,這些購物中心的抽佣才是領隊導遊及司機們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司機:購物站有茶水費及佣金可抽。餐廳1500元一桌的抽150,2500的抽250-300。一車三十個人三桌最少抽500起跳。
領隊、導遊:有小費有佣金。之前大陸團很多時甚至還有導遊花錢向旅行社買人頭,不僅沒向旅行社要薪水還要倒貼旅行社,可見購物佣金的利潤有多可觀。

媒體蠢,看戲的跟媒體一樣蠢。刻意把旅遊業講的很血汗,還有名嘴說這是什麼剝削產業,真是夠了。購物佣金等等不列入計算不必課稅的地下經濟遠比檯面上看到的多太多了。以前大陸團剛來時,有導遊三個月就領到70萬的退佣。現在跟以前比當然有差,但要說這個行業很血汗就真的是外行人講外行話。真要那麼血汗大家早跑光了。

那個負責人講了一句: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他講的並沒有錯。死亡的司機到底是被禁休還是捨不得休,了解這個產業的的人心裡都有底,只是不想講太白罷了。
大眾交通工具超時是很正常,現在還沒講到船上的工作人員....
遊覽車司機單天來回工時長,出國玩幾天也是同一位司機開到底!!
網路專家這麼多一定有辦法讓意外不再發生
cman4434 wrote:
誇張!! 小七櫃枱等...(恕刪)

最慘的應該是平面攝影..因為他的工時現在要以1/125 秒 去計算的....
回答得很好啊,其實一般開車也是在車上休息
這樣有什麼好爭論的

cm4430 wrote:
1、等待時間=休息...(恕刪)


現在這個社會會變成理盲的狀態,最大原因就是太愛讓無腦的媒體帶風向(包括 01 也是一種媒體),周比倉在會上講出行業中的現實被媒體洗成狂語錄,只是放個麥克風也可以被描述成摔麥克風。

從卡提諾狂新聞的新起也可以代表,太多人喜歡看速食性的爽度新聞而不是去思考新聞事件。而要把新聞弄成爽新聞的方式就是媒體開始對一個新聞事件寫劇本下去編導。還記得前幾年的復興空難吧,摔飛機後只要提到機長責任的通通被罵到狗血淋頭,媒體也開始帶英雄機長的風向,但最後調查事件的結論就是機長的失誤造成。

不喜歡?就不要看啊!

superycc wrote:
照這邏輯....立...(恕刪)


說的太好了

某某議員 鄉長 市長 鎮長 出國考察,通通不可支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行各業因為從事的職業行為,所引發的環境連續動作,都應該要算在工時裏。什麼叫做「連續動作」?例如上、下班發生交通事故,可證明是因為到勤而引發的通勤行為,就是符合「上、下班期間」。司機開遊覽車到景點,遊客下車遊玩,他雖然「休息、下車運動」等待,那是上班期間的「待命備勤」;所以司機是因為「上班被要求執勤開到定點」,不是「自發性」行為;在「上班期間」內的行為舉止,就是上班,怎麼能夠說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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