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cotwo wrote:
什麼時候勞工可以兼職...(恕刪)
按勞動部解釋函勞工可以兼職,但是在不影響正職工作情況下。
按公務員服務法 ,軍公教警消都不可以兼職。
勞保比公保好,勞退比公務退撫差,你可以看一下我五樓的文章。
klhbill wrote:
按勞動部解釋函勞工可以兼職,但是在不影響正職工作情況下。
按公務員服務法 ,軍公教警消都不可以兼職。
M@gic wrote:
我是現職公務員
我真的很希望可以廢除公保 改保勞保 並納入勞基法的保障中
至少我們馬上可以比照勞工享有2倍加班費 和規定的休息時間
我很清楚 現職公務員一旦適用勞基法 薪資和福利都會增加 而且不用每個月被扣好幾千元的退撫基金
至於那些什麼18%的 高所得替代率 都假的 就不用再汙名化公務員了(民國84年以後任職的公務員都沒有那些福利 卻要揹黑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