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is520 wrote:這是叫小姐的算法嗎?人事成本佔總成本的100%..(恕刪) 人事成本不是佔總成本的100%。應該說:所有固定的人事成本以及額外增加的人事成本100%都是轉嫁給下游,下游再轉給終端消費者。100元的東西如果成本是50元,淨利是50元,這樣淨利就是100%人事成本漲10元,成本變60元,如果要維持淨利100%的話就不能只漲10元,必須漲20元讓價格來到120元才能讓淨利維持在100%你如果認為所有商家都會自行收這些成本那未免太天真。多出來的人事成本一定要有人吸收,上游如果不吸收那是誰來吸收,這種道理有那麼難以理解嗎。讓做生意的付出代價之前,領薪水的會先被剝好幾層皮。基本工資不動,物價就很難動。直接降所得稅把錢還給人民才有可能讓民眾的實質購買力增加。像這種調基本工資讓物價跟著上漲的蠢事最好還是少幹。
調到三萬~這需要討論嗎?用膝蓋想也知道不可能去想想過去10年加起來有超過8%嗎?一年調8趴~ 邱死郎~ 乾脆一年調16% ~ 兩年就搞定了~不對,兩年第一屆可能還沒做完,騙不到選票~標準唬爛都不用打草稿
chen0043 wrote:今天看到新聞~說四...(恕刪) 新聞一出年輕人不用努力,可靠基本工資爽爽過物價持續上漲,四年後抗議基本工資太低養活不了自己,調整資本工資到三萬年輕人依然不努力,因為基本工資可以爽爽過物價又上漲又抗議基本工資太低,調整資本工資年輕人還是不努力,因為基本工資又爽爽過物價又上漲.........................衰小的我,薪水四萬、五萬、六萬,都跟基本工資扯不上邊,物價一直上漲,我的荷包一直縮水,就得想辦法努力賺更多錢來維持一樣的生活水準中華民國倒一倒好了,為了選票,什麼鬼支票都敢開
cm4430 wrote:人事成本不是佔總成...(恕刪) 領薪階級的消費者就是食物鏈最底層,都不知道被剝多少層皮領薪水要繳所得稅,店家賣東西要繳營所稅,但這個營所稅卻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店家等於不用繳所得稅,還可以拿核銷支出抵稅。而消費者,賺錢要繳稅,消費也要繳稅,要繳兩次稅?????我是不懂什麼稅法啦,但以邏輯來看,這是什麼鬼!
近年現況 每年物價波動,薪資並沒同時調整。現在如真要直接22K變30K,四年內調幅,難度很高,到時物價想必也會提高,甚至更嚴重。住在桃園的我,一碗大碗的滷肉飯=>50元,想著20年前國時期才半價,物價差距快有2倍吧。以前常去的夜市都是銅板美食,現在已經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