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41012 wrote:
說態度差,就想告人名...(恕刪)


同意+1

公司的制度是他們自己訂的

求職者要就留下來

不要就自己離開

腳長在身上,想往哪就往哪

而且動不動就要提告...這對你個人往後的名譽會有影響

發言要謹慎,這是公開的網路平台
你的問題直接問律師比較快,而且正確。
吉網友的話。應該可以省下來。怎麼看都沒機會。
然後。妳找工作,老闆找工人。情投意合是機率。
很多比你形容的差很多。但是有些人還是得工作。
可以想想你們間的差異。
有個建議。找你有興趣的。這樣。無論怎麼看工作。
你都會撐比較久一點。
公司前陣子找了一個日文碩士。專門翻譯資料。
跟日本人聯絡。偶爾出差一兩天。
薪水四十五K。改變找工作的類別。可能對你有幫助。
EVGA Associate Code: SWIH6ERANPX1SIU 有需要請自用
連7天的薪水都要計較了,
沒有充分把握下,還有錢請律師告網友,那也奇怪了。

小胖嘟嘟 wrote:
我去某家公司工作第1...(恕刪)


第一個禮拜上工就在看醫生
這樣還想領薪水哦?
小胖嘟嘟 wrote:
第1天報到 就被告知未滿7天不給薪...
有告知當天無法去辦離職手續
結果那家公司說一定要當天辦理 不接受書信 也無法擇日辦理 非常強硬...
就直接寄來就可以反而寄存證信函來告知沒辦離職手續所以解雇
所以沒法結清薪資...(恕刪)


樓主搞得我好困惑!

一開始就說沒薪水, 後面不去了又說要曠職解雇

最後又提到結清薪水?!

到底有沒有薪水可以領?


我要是樓主, 我也不理他

反正沒錢領, 離職跟解雇有啥差?!

就算有錢領, 7天能領多少, 送他囉.....
想說我前陣子有看過類似的文章,
沒想到又是同人
看這位樓主滿常缺錢~,
但卻沒有正視面對工作態度,
總而言之,
想好好的做,就認命的做。

我一直總覺得這位樓主好像是來釣魚~
看到樓主說要告網友,
覺得是真的是來釣魚的準備賺一波那種的。
不想去工作就待在家
不要去面試錄取後
以有的沒的理由,作幾天就不去了
浪費時間
做幾天拿幾天錢
資遣還要給資遣費
沒試用期這種事
叫小姐去吃屎


但你做沒幾天就這疼那疼
身體要照顧好
工作才能做好
不會浪費了大家的時間

小胖嘟嘟 wrote:
我去某家公司工作第1...(恕刪)


怎麼做??咋不先檢討自己~~

看往常的發文是單親,又是缺錢,又是啥的拉哩拉雜寫了一堆
然後又啥工作都做不長久,啥得毛一堆~~

講難聽點,給高薪;還不一定有能力領咧~~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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